
4月16日下午,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内,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某(69岁)受案外人杨某雇佣,在被告某公路有限公司轨道项目从事杂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遂起诉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双方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被告公司未招募陈某;陈某实际受杨某雇佣管理,公司未对其进行劳动管理和工资发放,双方不具备人身依附性和经济从属性。综上,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在庭审后特别强调,超龄劳动者若发生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被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依法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裁判规则,既尊重了劳动关系的法律边界,又为超龄劳动者撑起了权益保护伞。
在随后的法治宣讲中,法官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日益增多的跨境用工场景,简要介绍了涉外劳动用工的两大类型(外籍人员来华就业、中国公民境外务工)、核心法律法规依据、外籍人员“三证”要求、境外务工常见风险及维权渠道,呼吁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通道发展延伸到哪里,司法保障就延伸到哪里。”法务区作为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枢纽,将始终坚持公正裁判,明确规则导向,持续开展法治宣讲,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引导其规范用工,依法保障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表示,该案折射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社会痛点。法院在依法驳回劳动关系确认请求的同时,明确指引了工伤赔偿的救济路径,体现了司法裁判的理性与温度。
据了解,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自运行以来,已集聚诉讼服务、仲裁、调解、公证等全链条法律资源,致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此次庭审及宣讲活动,是法务区深化法治一体化服务、推动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法务区将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针对通道建设中易发多发的劳动争议、跨境劳务纠纷等,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在未来的用工中,会更加注重书面协议的签订、工伤保险的购买,既保护劳动者,也是保护企业自身。”多位旁听的企业代表表示,法官的释法和宣讲很有针对性,为企业规范使用劳动者、防范用工风险提供了清晰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