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陈梅调解员秉公办事,我的合法权益终于有了着落!”初冬的晨光里,王女士将一面印着“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土主街道西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专职调解员陈梅手中。
在这起持续一个多月的劳资纠纷中,陈梅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与耐心的沟通协调,成功化解了涉及工资、社保与未签劳动合同的复杂争议,既为劳动者挽回了合法权益,又体谅了企业的经营困境,实现了“劳动者安心、企业减负”的双赢效果。
案例回顾:
劳资生隙,权益争议引矛盾
3月18日,王女士入职某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食公司”),在仓库岗位负责相关工作,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29日,王女士因在家中发生意外,需住院治疗,直到8月11日才康复出院。根据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建议其休息至9月10日。
病假期满,王女士返岗复工,却被公司告知因经营困难,希望她签署自动离职报告。虽心有顾虑,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王女士最终同意离职。然而,当10月份收到8月份工资时,她发现工资中被扣除了1385元社保费用。公司解释称,因其8月未到岗工作,公司已代其缴纳该月社保,故个人与公司缴纳部分均需由她承担。
王女士对该解释表示反对,多次沟通无果后,在民警的指引下,10月13日,她前往土主红岩调解站申请调解,希望通过专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理为基:精准把脉 巧破纠纷僵局
接到调解申请后,专职调解员陈梅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经过细致沟通、核查工资发放记录和医院证明等材料,很快厘清核心事实: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9月10日,争议焦点集中在“社保扣款合理性”“病假工资支付”和“未签劳动合同补偿”三大问题上。
为确保调解“于法有据、以理服人”,陈梅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与冷食公司负责人面对面沟通: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治疗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据此,冷食公司需向王女士支付病假期间工资2134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超期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因此,冷食公司需补足2025年4月至9月的双倍工资差额1702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其中公司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经查,冷食公司未为王女士缴纳3月至6月社保,仅补缴该时段社保,公司就需支出约4400元。
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同时,陈梅也向王女士耐心说明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引导她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企业适度理解。经过17天的多轮沟通协调,双方终于愿意各退一步,就争议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互利共赢:高效结案获认可
10月30日,在陈梅的见证下,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冷食公司一次性向王女士支付3500元,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成功化解。
协议签订后,陈梅并未“一调了之”,而是持续跟进款项支付进度,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提醒企业履行义务。最终,冷食公司按约定及时支付了款项,王女士顺利收到补偿。
为表达感激,2025年11月4日,王女士专程制作锦旗送到土主红岩调解站,对专职调解员陈梅“急群众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的工作态度与专业能力给予高度肯定。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既是陈梅践行“法理+情理”调解思路的一个鲜活注脚,也是土主红岩调解站深耕基层劳动争议化解的生动实践,以法律为标尺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共情为纽带体谅企业困境。
土主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陈梅的调解经验为参考,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团队的专业水平和协调能力,聚焦劳动者与企业的核心诉求,搭建更高效的争议化解渠道,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区域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