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严把“三关” 建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3-11-16

近年来,沙坪坝区坚持“案源为导、资源整合、专业参与、适度激励、点线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路径新举措,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打造具有沙坪坝区辨识度的调解品牌“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创新“六员合一”工作法,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专职调解员以全区调解员7%的总人数成功化解了全区48.2%的矛盾纠纷。

选优配强,把好调解员“入口关”

把好“入口关”才能保证专职调解员队伍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精挑细选。优先从文化水平高、素质能力强、道德品行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中选拔公道正派之人,充实调解员队伍,目前该区专职调解员队伍中有村(社区)工作经历或矛盾纠纷调解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比70%。市场化运行。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与专职调解员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基础代理费+案件补贴的形式按月结算,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双向”定岗。结合调解员自身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实际居住地以及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分布区域的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双向”考量人员分布,既为调解员提供通勤便利又尽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最大限度提升人岗匹配效能。

精益求精,筑牢调解员“管理关”

沙坪坝区坚持发挥党员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专职调解员管理制度,以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党员带头,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区45个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中设置“红岩先锋调解岗”13个,在各镇(街)、村(社区)组建“党员+调解”队伍161支,通过党员“亮身份”让群众解困纾难找到“快捷窗口”。建立1166个由“网格长+网格调解员+社区民警+志愿者”组成的“网格解纷小组”,重点排查小隐患、控制小苗头、调解小纠纷,切实把问题消弭在网格。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梳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在岗情况,建立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个人档案、信息台账,出台《沙坪坝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手册》严明调解员组织纪律、制定专职调解员请销假制度,司法所长、派驻部门负责每月将专职调解员考勤情况报告区司法局,区司法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专职调解员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靶向培训,精准指导。不定期组织召开专职调解员座谈交流会,深入了解调解员亟需提高的“短板弱项”,收集意见建议,积力众智、有的放矢的组织各类专项业务培训,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人员力量。2023年以来区司法局联合法院、仲裁院、川渝普法讲师团等针对专职调解员的能力“洼地”进行集中培训2场次。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明确司法确认的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创新制作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对接文书模板,简化司法确认申请程序,做到“即调即确即走”,极大的提高了司法确认解纷效率。

挖潜增效,严格调解员“考核关”

健全专职调解员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每年以不低于10%的比例淘汰更新专职调解员队伍。

量化考核指标。以调解员所在点位矛盾纠纷数量的发展趋势,明确调解员全年考核指标任务,每季度对专职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数量进行排名通报,及时解除未完成本季度考核任务的专职调解员的委托代理协议。监督调解质量。在开展常规回访的基础上,引入三方机构对全区调解案件总数的15%进行随机回访,加强对调解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了解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打击报复当事人以及调解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满意度等。建立激励政策。开展“金牌调解员”和“十大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根据调解员对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贡献,综合考虑调解员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数量以及调解案件的质量等多方因素,由专职调解员所在镇(街)、部门进行初步推荐,区司法局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通过查看材料、评阅案例、调查了解、征求意见及工作业绩评估等环节的考核,评选出“金牌调解员”人选和“十大优秀调解案例”,鼓励优秀调解员建立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增强调解员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励调解员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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