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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559037736B/2024-00044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5.按管理权限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7.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文件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人才引进政策。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10.按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1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3.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跨区交流与合作。14.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7.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规定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18.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等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单位构成

2024年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及5家事业单位构成(沙坪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沙坪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沙坪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沙坪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沙坪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基金监督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人事综合科)。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0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35.7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了区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以及人才兑现政策资金。

2. 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020.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19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66万元,农林水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193.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35.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5.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59.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78.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8.77万元,比2023年增加69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06万元,比2023年增加27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备案临聘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在职及备案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929.71万元,比2023年增加417.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就业补助资金、人才引进资金等,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社会保险业务下沉、人才政策兑现等重点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75万元,比2023年减少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13万元,比2023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社保经办、人才招聘及劳动关系领域服务事项交流学习事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2万元,比2023年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6.6万元,比上年减少56.78万元,主要原因为优化支出结构,将办事服务大厅等运行经费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5.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09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8171.71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29.7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简婷婷、张操联系方式:023-86282228

附件下载: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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