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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6-07-3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沙府办发〔201988号)《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科(职改办)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 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 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 脱贫人口;
  6.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 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 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 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 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服务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符合服务岗位的工作能力;

4. 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和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 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工作耐心细致,服务态度热忱,责任心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 有违纪违法记录、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 在职的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全区临聘人员等财政保障人员和丧失劳动力人员;

3. 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佐证材料(如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等有关报名资料以电子档形式打包发送至491694610@qq.com邮箱(打包文件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二)报名时间

2026731日至84日。

(三)资格初审

通过对报考人员发送的邮件电子档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评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六)录用

合格人员经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备案。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月收入2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2100/+其他)。购买五险。

五、其他说明

本招聘岗位为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应聘人员应确保名下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等,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不能有其他形式就业或自主创业(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等身份),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联系电话

姚老师,023-65096670

    

     附件: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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