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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类别
来源: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2-03-25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91号)有关规定,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有:家属主动申报死亡的人员;全民参保登记、异地资格认证、异地就医、联网监测、社会保障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库中标识为死亡、失踪、处于服刑期的人员;国家人口库中标识为死亡的人员;公安部门户籍库中因死亡注销户籍的人员;法院判决宣告死亡的人员;民政部门殡葬信息中的火化人员;由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的人员;公安、司法部门和法院掌握的服刑人员;卫生健康部门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死亡人员;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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