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即可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人员花名册。
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网站标识码:5001060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