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中使用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网站标识码:5001060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