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我市已出台政策,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逾期办理自2020年1月21日起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等社保业务,逾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完成补办手续后进行缴费清算。个人和用人单位可待疫情解除后再及时补办。同时,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通过手机APP“重庆掌上12333”自助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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