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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2018年,某企业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部分职业,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为合格人员颁发了印有“中国”、“职业资格”字样的证书。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
来源: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1-07-21

不正确。企业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

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规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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