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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来源: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0-09-2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有下列这些:

  (一)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四)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的贫困县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

(六)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八)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九)承担东西部对口协作任务的东部省份,可使用财政安排的援助资金促进在本省(区、市)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十)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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