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98158C/2023-00169 信息分类名称: 农业、林业、水利/财政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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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6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综合执法,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合同纠纷调处、协同调处权属纠纷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产品品牌的开发、申报、质量监管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生态农业、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承担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农田整治工作。

11.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牵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作。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

14.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规划,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7.监督管理农业、水利和移民等资金;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管理系统国有资产。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全监督和政策法规科、农业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河道管理科、水利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2年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05.55万元,支出总计2705.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5.5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314.41万元,占48.44%;项目支出1394.73万元,占51.5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05.55万元、支出总计2705.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705.55万元、支出总计2705.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3.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08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工资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2.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5.15万元,占1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1万元,增长224.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工资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41.63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7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相关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218.9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4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97.2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87万元,增长24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2万元,增长100%,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支出情况: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8万元,占5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3.95万元,占3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3)农林水支出2.08万元,占17.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级及以上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1万元,下降56.7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6万元,39.9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车使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公务接待费2.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区考察调研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考察临时取消。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 2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纳入上级部门决算,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由部门统一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胡灿坤023-898572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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