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1-00007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中梁镇石院村董家湾山坪塘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号: | 沙农发〔2021〕10号 | 主题词: |
中梁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中梁镇石院村董家湾山坪塘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函》(中梁镇府发〔202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20年12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家湾山坪塘位于沙坪坝区中梁镇石院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该山坪塘现主要存在库岸人行交通安全隐患、无溢洪设施等问题,急需进行整治。
二、工程设计
(一)库岸挡墙
为保证周边居民人行交通安全,采用C20片石砼重力式挡墙加宽坝体,埋石率不超过20%,挡墙长20m。
(二)溢洪设施
在山坪塘东北侧增设溢洪设施,采用箱涵形式,内空尺寸0.8×0.8m,基础及墙身采用 C25 砼现浇,盖板采用 C30 砼预制,盖板钢筋采用 HPB300 级和 HRB400 级。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预算总投资17.5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5万元,独立费用3.03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15.00万元,中梁镇自筹资金2.53万元。
四、其他
工程务必于2021年4月底前完工。
工程招标应按照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请你镇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组织实施,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工程建设内容,严格资金管理。
请你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完工后,你镇应抓紧组织工程自验收,在通过我委组织的工程完工验收后,方可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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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