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6-00115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
| 名称: | 沙农发〔2026〕147号关于废止品牌区级奖补文件的通知 | ||||
| 文号: | 主题词: | ||||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区人大审核意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废止《沙坪坝区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沙农发〔2020〕39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背景及依据
为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参与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认证,提升我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委于2020年印发了《沙坪坝区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沙农发〔2020〕39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等市级以上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该办法实施以来,对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积极性、推动我区农业品牌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区人大在审核政府预算过程中提出,对企业的财政奖励事项涉及财政资金分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经过区政府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实施。为严格落实区人大审核意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现决定对《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二、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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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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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认证奖励暂行办法 |
沙农发〔2020〕390号 |
三、相关要求
《暂行办法》废止后,对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认证的奖励工作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执行。各镇街要做好政策解释和过渡衔接工作,继续指导企业做好市级品牌认证,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文件下载:
沙农发〔2026〕147号关于废止品牌区级奖补文件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