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98158C/2024-00104 信息分类名称: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生成日期: 2024-09-05 发布日期: 2024-09-0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沙农发〔2024〕264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现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农业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111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财务工作管理和民主监督,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是维护村民委员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以下合并简称成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更是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手段。各镇街、村(组)务必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完善村级财务公开作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

二、具体要求

(一)财务公开主体。财务公开的主体为我区行政区域内全部村民委员会和全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镇街是辖区内财务公开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

(二)财务公开事项及内容

1.财务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计划、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对外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2.各项收入:生产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让渡资产资源使用权收入、投资收益、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收入、“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上级专项补助、征占土地补偿、救济、社会捐赠和资产处置收入等;

3.各项支出:经营活动支出、日常管理费用、集体用工,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费用、村级组织和村级运转经费(含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补贴待遇)、缴纳税金、固定资产购建、征占土地补偿、救济和社会捐赠等;

4.各项资产: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5.资产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

6.债权债务:与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外部单位和个人债权债务情况以及金融机构贷款等;

7.收益分配:收益总额、所得税数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向成员分配数额等;

8.集体工程立项、招标、实施、验收及预决算情况;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公开时间。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以上公开事项必须每月公开1次,公开时限不少于1个月,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五)财务公开方式。财务公开内容要完整清晰、通俗易懂,不使用难以理解和接受的专业术语,以提高公开信息的明晰性,便于成员理解。财务计划、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成员(代表)大会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应当逐项逐笔明细公开。

(六)财务公开手段。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成员查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财务公开栏,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电子触摸屏、墙报、会议、微信群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鼓励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公开工作。

(七)财务公开程序。财务公开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应对拟公开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拟公开财务信息应经履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流程后公示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镇街备案。

(八)民主监督。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对公开的财务信息提出问题和意见,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安排专门时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群众也可以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提出核实申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尽快将核实结果答复申请人,如有修改,应对修改后的财务信息进行再公示。一时难以答复解决的,要作出解释。

(九)档案管理。各镇街、村要建立村级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财务公开档案,并妥善保存存档,随时备查。财务公开档案应当包括财务公开内容及审查、审核资料,成员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镇街、村要按照我区村级财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实行全面公开,做到村集体事务公开,村集体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级财务公开时,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情况要分别公开,完整开展财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公开功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各镇街、村要认真梳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缺项,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要求,建立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及时、准确、真实。

(三)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要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搞形式主义的,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对不公开、不透明,弄虚作假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切实强化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违规查处等工作。

附件下载:

沙农发〔2024〕264 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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