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3-00057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退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沙农发〔2023〕98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退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各涉农镇街: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杜绝资金闲置,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应及时退还以便重新统筹安排项目,请各单位结合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清理资金结余情况,资金退还后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处理好相关账务。衔接资金结余资金退还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往来账户(户名: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开户银行:重庆农商行沙坪坝支行;账号:0304010120110000049-501001;备注:501001,××项目结余资金;单位全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106MB1898158C)。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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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退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