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2-00030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沙农发〔2022〕66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沙坪坝区境内注册并开展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含从事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电商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农业企业财务制度要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要规范,家庭农场收支要明晰。
(三)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支持范围
围绕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等智慧农业“四大行动”, 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为重点突破,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
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服务在线化创新培育等方面。围绕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填平补齐智慧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分析决策系统、控制作业系统。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模式培育。
已列为三年滚动建设项目的,在完成上年度验收后,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使用。
三、补助方式及额度
(一)单个项目补助额度: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的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补助30万元及以上(含)的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实施单位按照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50%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相关股权设置及管理见附件3。
(三)补助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开展股权化改革,实施单位按照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1:1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项目可不配套自筹资金。
四、 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3月28日前向所属镇(街)报送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纸质件(盖鲜章)8份,同时报送电子件。
(二)镇(街)初审后,于3月31日前以公文形式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1、附件2)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同时,将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7份)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将拟支持项目报区政府。区政府审定后,确定拟支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市级备案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委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到实施单位。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同一建设内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区政府审定项目后,项目申报单位需报送项目预算,区农业农村委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费用由项目申报单位支付。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应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充分的询价,以确保项目投资合理。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汇总表
3.沙坪坝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调整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65300415,13667649377;区财政局联系人:姚雪;联系电话:65368372,电子邮箱:1152619383@qq.com)
文件下载:
沙农发〔2022〕66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