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2023-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日期:2022-07-14

各涉农镇街:

为提前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储备,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实现“资金等项目”,结合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完善我区2023-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主要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等范围内项目。

产业发展类包含:种植业基地、水产养殖业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工业、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智慧农业等;

乡村建设行动类包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

乡村治理类包含: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进“积分制”“清单式”等管理方式等。

(二)申报对象。产业发展项目由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村集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开展项目建设;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类项目由镇街作为主体申报。

(三)扶持重点。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

(四)重大项目申报。重大项目要求单个金额超500万元的项目,必须是项目前期工作好、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带动作用明显、成熟度高。市乡村振兴局每年将择优选取10-20个项目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库,对入选市级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将专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二、申报程序

项目坚持“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部门评审、区级审定、市级备案”的程序,跨区域或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镇街或行业部门提出,但均需经村、镇、区逐级公示,村、镇两级在公开栏上公示10天,区级在网站长期公示。相关单位应及时审核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用地性质、环保准入、市场风险、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论证审核。

三、编制范围和时间安排

三年滚动储备项目库坚持“一年实施、两年前期、三年储备”,按照“近细远粗、重点倾斜”的思路,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内容,结合发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实际,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编制。2023年度项目库要求在8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度项目库需在2023年1月28日前完成;2025年度项目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将项目入库程序资料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2023年1月28日、2023年5月1日前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曾燕,电话:13594107539,邮箱:269930860@qq.com)。

    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书

          2.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文件下载:

沙农发〔2022〕208号  关于建立2023-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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