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5-00076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5-09-04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溪河河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文号: | 沙农许可〔2025〕30号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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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溪河河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406-500106-04-01-185434)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我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附件),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溪河河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青凤科创城,起点位于凤湖西路跨西溪河桥梁下游侧,终点位于成渝中线高铁跨西溪河桥梁管理范围线上游侧。通过新建护岸、拦河堰以及局部改道等工程措施,归顺河道,稳定河势,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和土地利用率,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水利支撑。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青凤科创城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同意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长950m,新建护岸1912.39m,其中左岸954.66m,右岸957.73m。新建拦河堰7座,灌区取水口1座。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工程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本工程堤防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2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同意工程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
(二)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三)原则同意工程总布置。工程由堤防工程、拦河建筑物、灌区工程以及附属建筑物组成。
堤防工程:采用生态堆石结构镇脚+TBS生态护坡+堤顶道路型式。
拦河建筑物:共计7座,分别位于河道中心桩号X0+155、X0+310、X0+510、X0+680、X0+810、X0+875、X0+925。
灌区工程:修复取水工程1座,位于X右0+121.89,修建取水闸口,通过DN500PE管道引水至下游渠道。
附属建筑物:工程河段沿线两岸设置下河梯道10处,下河梯步直通入河底堆石镇脚。设立安全警示牌10个,沉降位移监测点10处。
(四)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1. 堤防工程
堆石镇脚:高1.0m,顶宽1.5m,结合岸坡随型堆砌。未置于基岩段镇脚,下部设置C20砼抗冲结构,深度结合基岩深度为0.5~2.0m。堆石镇脚粒径0.4~1.0m。
TBS生态护坡:镇脚与堤顶间为土石碾压斜坡回填体,坡比1:2~1:8。岸坡内TBS网格+草皮护坡,中部铺设一层人工种植土,TBS网格上部铺设0.5m厚育苗基质层,种植土内植草皮固土,局部种植根系发达灌木。
堤脚防冲处理:混凝土镇脚顺直段设计埋深大于1.0m,顶冲段设计埋深大于1.2m。
堤顶结构设计:宽度2m。路面结构从上往下分别为50mm厚AC-13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粘层、100mm厚AC-20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粘层、250mm厚级配碎石基层、200mm厚砂砾石底基层。道路两侧增设花岗石路缘,宽0.3m×高0.6m。堤顶后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净空尺寸0.4m×0.3m,侧墙及底板厚度均为0.2m,采用C20砼现浇,排水沟顶部设置雨水箅子。堤顶道路临河侧设置青石栏杆,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
2. 拦河建筑物
拦河堰分A、B、C、D四种型式。
A型:用于河道河床前后高差小于1m,基础置于基岩,要求蓄水深度稍大的情况,采用C20砼浇筑,顶宽1m,后方设1m×0.5m多级阶梯衔接下游河道。
B型:用于河道河床前后高差大于1m,基础置于基岩,结构形式采用河床开挖为两级阶梯状,河床从上至下分别铺设粒径30~50mm杂色卵石、30mm厚1:2.5水泥砂浆粘结层、150mm厚C25砼底板,每级阶梯尾端浆砌0.5m高块石尾坎。
C型:位于桩号K0+680.00~K0+712.42,基础置于基岩,结构形式采用河床开挖为八级阶梯状,河床从上至下分别铺设粒径30~50mm杂色卵石、30mm厚1:2.5水泥砂浆粘结层、300mm厚C25砼底板、200mm碎石垫层,每级阶梯尾端浆砌0.5m高块石尾坎。拦河堰首尾均设置C20砼重力式防冲镇脚,镇脚顶宽1m,背坡坡比1:0.5,高2.5m。尾端设0.5m高消能尾坎。
D型:用于河道河床前后无高差型式,基础置于基岩,采用C20砼浇筑,顶宽1.5m,上方设置两排0.5m高汀步。
3.灌区工程
新建灌溉通道取水口及管道,保障下游耕地灌溉用水。取水口位于堤防右岸(桩号X右0+121.89),采用闸门控制取水,取水口净空尺寸1.0m×1.5m,设置检修闸门和控制闸门各一道,经原渠道接入3m×2m×2m水池,通过埋设DN500PE管道跨规划路网接入已成渠道。
4.附属建筑物
工程河段沿线两岸每隔200m设一下河梯道,梯道总宽3.0m,梯步采用C20砼现浇结构,尺寸为宽0.30m×高0.15m。本河段共设置下河梯步10处。下河梯步直通入河底堆石镇脚,设立安全警示牌10个。沉降位移监测点10处,布置于堤防路缘石。
四、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布局。
五、工期
同意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向我委实行质量、安全监管备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二)请你单位尽快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确需对初设批复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要求履行变更手续。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 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溪河河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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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农许可〔2025〕30号 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溪河河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