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97H/2023-00457 | 信息分类名称: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乡村振兴/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9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沙民政发〔2023〕45号 | 主题词: |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需新增、调整或取消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党政群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市级部门提出,由市级部门向市民政局申请,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司法局联合办理并适时调整。
二、明确任务。组织、民政、农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督促党政群机构严格落实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推动将执行情况纳入区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党政群机构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对纳入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的,相应党政群机构要为村(社区)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大社区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文件学习解读,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场所、办事窗口、微信工作平台等方式适时开展区、镇街、社区等不同层面的宣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宣传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典型经验,及时通报曝光违反减负要求的典型问题。
四、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对照“四清单一目录”,开展一次自查,及时清理清单外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区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本《通知》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文件规定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印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渝民〔2023〕111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