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649X/2024-00050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教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名称: | 重庆市南渝中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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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南渝中学校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工作;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落实“双减”目标;负责学籍管理;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学校设有校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教科处、总务处、现教图书实验中心、体卫处、咨询处、未来课程中心、科创中心10个科室和3个年级组。
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参民”学校整改要求,于2021年9月1日起参照公办学校制度进行管理。因本单位正处于“民转公”过渡期,本单位的车辆暂未在公车办登记、未计入资产系统,故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0。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79.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679.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82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79.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25.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3.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46万元,比2023年增加267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59万元,比2023年增加212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保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553.87万元,比2023年增加553.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学生公用经费纳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88万元,比2023年减少2.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8万元,比2023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车辆不必要的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6.8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8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3.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丰瑞 联系方式:023-6501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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