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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49X/2025-00188 信息分类名称: 教育/财政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教委 生成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11-0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金额的1% 市场调节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
2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凤鸣山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凤鸣山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凤鸣山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天星桥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天星桥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天星桥中学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实验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西藏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西藏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西藏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八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5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5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5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5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育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育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育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6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6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十一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十一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七十一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6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7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7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育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育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育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7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8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第一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8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8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一小天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一小天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实验一小天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8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滨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滨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滨江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9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9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9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沙磁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沙磁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沙磁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0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儿童艺术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儿童艺术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儿童艺术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0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杨公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杨公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杨公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0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1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1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红糟房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红糟房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红糟房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1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1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南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2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2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景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景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景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2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石井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石井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石井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3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3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融汇沙坪坝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融汇沙坪坝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融汇沙坪坝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4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4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二塘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二塘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二塘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4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4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5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向家湾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向家湾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向家湾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5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矿山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矿山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矿山坡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5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山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6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6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三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6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7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城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城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城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7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城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7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7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8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8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8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8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三桥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9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巴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巴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巴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9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六十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9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9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0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0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0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0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1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1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1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实验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2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2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一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2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3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远祖桥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3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3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桥北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桥北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桥北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3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4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第一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4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嘉陵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4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时代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4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时代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路时代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5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圣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圣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圣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5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平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平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平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5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映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映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映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6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永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永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永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金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金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金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6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博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博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6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博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7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7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团结湾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团结湾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团结湾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7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7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8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小学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8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桥东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桥东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桥东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8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莲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9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合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合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合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9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盛德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9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9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实验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29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0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政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政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政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0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0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0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实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1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百草园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百草园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曙光百草园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1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树人凤天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树人凤天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树人凤天小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1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1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渝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2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树人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树人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树人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2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2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2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沙滨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2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实验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实验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七中实验中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3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沙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沙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沙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3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汇泉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3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磁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磁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磁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4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崇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崇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崇文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4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图新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图新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小图新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4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悦华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悦华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悦华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5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和平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5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丝路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5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5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星竹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星竹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星竹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6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工人村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工人村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工人村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6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慧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慧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慧雅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6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7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鼎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鼎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鼎山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7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圣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圣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6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实验圣泉小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77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8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9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府悦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80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1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2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阳光家园第二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83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4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85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悦幼儿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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