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649X/2026-00162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教委 | 生成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 |
| 名称: |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 | ||||
| 文号: | 主题词: | ||||
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筑牢安全底线、提高教育质量,2026年春季学期,各督学责任区要聚焦观测指标和学校实际,组织责任督学结合经常性督导进校(园)开展工作,强化持续监督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中小学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工作,重点观测11个方面共57个指标,包括学校安全、“双减”、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运动与体质、教师队伍建设、校园足球、专项整治、国防教育、美育等方面(详见附件1)。幼儿园责任督学进园开展工作,重点观测4个方面共25个指标,包括学校安全、活动与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整治等方面(详见附件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观测点执行。
二、落实工作职责。请各学校对照重点观测指标认真开展自查,确保不漏一处隐患、不留一处死角。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要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动态跟踪重点观测指标落实情况。有变化的指标通过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及时上传信息,没有变化的指标维持不变。按照教育督导局要求,各责任督学需在3月19日前将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摸排数据上报至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请大家高度重视,严格按时填报。
三、紧盯问题整改。对于进校(园)开展工作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进校(园)时,专门了解问题解决的进度、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学校能解决的,要指导学校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四、强化结果运用。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结果,将作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判断依据。责任督学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督学年度效能考核。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