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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908099/2024-00016 信息分类名称: 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30 发布日期: 2024-01-30
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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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现将区公安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健全体系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分局党委2023年第25次会议研究区政府《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分局贯彻落实〈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实施方案》,对12项工作措施进行细化并落实具体责任部门。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在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法制、督察、信访、审计等监督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联动,运用大数据为执法监督赋能,全面梳理执法办案流程关键环节,通过执法办案 “1+N”督察技战法对警情处置、办案区管理等开展检查。依托《执法办案周通报》对案件办理超期、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完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方案》,深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整改工作的统一安排,分局细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工作,制定分局2023年宣讲工作安排计划表,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

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区公安分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健全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新模式、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新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初始。搭建专职调解员、社区民警、法官、律师、公证员、社区干部六员合一,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全区45个红岩市民综合调解站共联调化解各类案件9708起,调解成功率达99.8%,相关工作经验被《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山东、甘肃、内蒙古等地前来考察学习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高位部署统筹推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多层级进行组织部署。二是大力宣传浓厚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及相关新闻,并不断强化社会面宣传。三是线索收集持续深入。共收集2021年以来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涉及的相关问题线索94条。四是问题整改准确到位。将10条线索纳入问题清单,通过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五是案件评查圆满通过。市公安局抽评5个行政案件、5个刑事案件,结果均为优秀。区司法局通过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抽评,案件合格率为95.7%。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

4.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坚持行政审批服务“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简化规范审批服务标准和流程,实现“马上办”69项、“网上办”108项、“就近办”13项、“一次办”136项。法定办结期限总和为1781天,承诺期限总和为951天,已压缩830天。跑动1次事项36项,占比26.5%;“零跑动”事项100项,占比73.5%。

5.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化。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依托“警快办”平台实现与“渝快办”平台的数据交互,实现市场监管、消防、银保监、医保、社保、卫健等部门共享信息数据,已实现“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住宿业企业准管一件事一次办”“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一件事一次办”,成功办理业务778件。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6.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事前法制审查、行政办公会集体审议、报送备案等工作规定,对2份规范性文件开展清查并反馈区委依法治区办。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依托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机制。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

7.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常态列席局长办公会,对制定出台执法制度、部署开展执法行动、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等相关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规范公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细化完善执法勤务制度规范。制定《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管理清单(暂行)》《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管理清单(暂行)》等执法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指引监督。

8.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及旁听庭审等制度, 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率为100%,牵头组织5名处级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五)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9.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警风监督。举办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参观座谈活动,通报分局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并倾听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率为100%。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收到的6份检察建议书及1份司法建议书,均按照工作流程办结。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

10.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按照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审阅案卷、分析诉讼风险、确定应诉策略,指定专人配合承办部门参加庭审活动,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顺利开展。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确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11.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依托“警快办”互联网应用平台,发布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车驾管服务、网络安全等便民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咨询、投诉、监督。结合公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公安改革项目,突出重点,强化实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入新台阶。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局民警学习《重庆市办理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意见》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促进公安行政复议案件高质量办理,二是提升工作质效。对道路交通违法类行政复议多发的情况,加大现场调查力度,将行政复议办理与说理释法有机结合,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结果运用。不定期通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应用。

13.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在巩固警调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处置机制,依托区、街镇、村社三级平台实时流转,并在医患纠纷、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且专业性强的领域,组织107名行业调解专家,积极参与接访和化解工作。二是将红岩警务站升级打造为疑难纠纷调处、专业人才培训的“样板间”,以“1+23+N”模式统筹推进23个派出所调解站建设,开展“年度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逐步形成“层层带动、互为补充、整体响应”的良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有效化解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示范带头效应。完善大调解体系,继续抓好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学习教育。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以来召开理论中心组以及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共计13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民警轮值轮训的必学内容,在学深悟透、见行见效上持续用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持续抓好基础党务工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党员干部培训与传承红岩精神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解表》,将分局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分局党委2023年工作要点》,促进法治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顺利完成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情况的迎检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落实整改。

(三)提升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文书模板4项,审查采购工程合同5份、服务合同84份、货物合同71份、招标文件38份,出具审查意见书11份。二是持续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学习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制定《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关于违反司法“三个规定”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暂行)》,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常态化案件倒查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长治长效。三是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制人才不足等问题,实行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均配备1名至2名专兼职法制员,分局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78人,负责对本单位办理案件审核把关。每月定期对法制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民警参加法治讲堂培训共9次,持续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化,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不强,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指导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内部监督部门协作关系有待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作用需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明确并压实部门警种管理监督责任。三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少数民警缺乏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重打击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在,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四是大数据运用理念有待提升,民警运用大数据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意识不足,习惯依赖于人工方式进行执法问题排查预警,效率低下,以数字赋能执法监督解放警力上做得还不够多。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区公安分局将主动顺应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实施意见和任务措施分工,推动工作提档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实施方案和区分工方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着力抓巩固、求深化、促提升,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目标。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清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公安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水平,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督管理。构建常态长效的执法考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强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健全法制员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化执法监督,精准填补监督漏洞。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可回溯式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警示管理。用好用活各类廉政教育载体,定期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提醒,持续强化民警廉洁从政从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的效果,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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