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做到“激励相容”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4-04-03
重庆财政先立后破研究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体制机制活力,更好调动市级和区县的积极性。 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紧跟中央改革进度,适时出台相关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差别化确定不同区域的区县级财政支出责任,推进同一区县不同领域的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统一。 推进市与区县税收收入划分改革。 按照中央改革要求,逐步统一税收分成比例,提高市级税收集中度。在统一同一税收在不同区域的分成比例基础上,将税基流动性强、区域间分布不均、年度间收入波动大的税种纳入共享税,适度扩大共享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