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集采目录焕新!框架协议采购有了统一规范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4-02-02

自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执行新一期《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新一期《重庆集采目录》),较上期集采目录有哪些变化?

一是在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中,提到了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二是集采目录品目由34项变为38项。按照财政部2022年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编码和名称进行了对应细化更新,将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医疗设备、消防设备、人寿保险服务等4项品目剔除集中采购目录;三是新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关事项。明确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区限制,自主选择市级和各区县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承接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采购人的代理业务,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是对全市集采目录以内的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规范要求,明确原则上实行全市统一框架协议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110号文)规定,集采目录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多次且单笔未达到5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该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实施《重庆集采目录》内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在具体实施之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拟定采购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实施。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网站标识码:5001060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