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36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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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能:2017年12月,沙坪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正式更名为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职责为维护东部城区主次干道及西部城区道路沿线市容秩序,开展市政行政执法;负责东部城区及西部城区的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和主次干道环卫保洁;管理和维护东部城区及西部城区区管主次干道、桥梁、排水、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东部城区及西部城区主次干道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建设和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指导街镇(管委会)开展辖区内的市政园林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 机构设置。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内设10个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督查考核科、综合执法和广告设置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安全督查科。至2017年底,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3个,包括1个行政单位(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沙坪坝区行政执法支队)、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二处、沙坪坝区绿化工程处、沙坪坝区绿化工程二处、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沙坪坝区市政工程二处、沙坪坝区养护处、重庆沙坪公园、重庆平顶山公园、沙坪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及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沙坪坝区公共停车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4,377.10万元,支出总计68,420.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07.21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人均定额增加,项目整治力度加大而要求财政拨款经费增加;支出减少3472.77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未结算评审的项目,需在第二年待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及尾款,故当年支出有所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4,37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54.79万元,占97.82%;其他收入1,622.31万元,占2.18%。
  2、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42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0.47万元,占35.97%;项目支出43,809.58万元,占64.03%;

3、结转结余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10.16万元,较上年增加5,9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未结算评审的项目,需在第二年待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及尾款,导致存在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75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6.71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为人均定额增加,项目整治力度加大,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专项垃圾处置费等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78.98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2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0.71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当年存在未结算评审的项目,需在第二年待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及尾款,故当年支出有所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8.51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存在跨年支付情况,需在第二年待结算评审后支付进度款及尾款,故当年支出有所减少,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807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20万元,2.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1.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有退休人员工资,但实际退休人员于3月划入社保,实际支出数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85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有退休人员社保,但实际退休人员于4月划入社保,实际支出数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244.70万元,占4.77%,较年初预算增加3244.70万元,主要原因为该支出为年中安排的市级专项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城乡社区支出61,345.49万元,占9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65.60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导致预算调减,由于项目当年结算评审未完结,年初已安排预算,决算未支付尾款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0.059%,较年初预算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为该笔支出为年中安排市级专项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001.73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25万元,主要原因为住房补贴年初未安排预算,由于年中增人增资调增人员经费、当年有公招调入人员,决算数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2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96.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33.0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招人员及聘用长期外编人员产生的增人增资,且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如平时考核等。公用经费3826.55万元,较上年减少177.95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节约开支,控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成本,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9.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6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5.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增加1.47万元;公务车购置费增加12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高城市管理品质,提高维护管理水平,单位购置环卫垃圾车、水车等特种车辆,导致费用增加;公务车运行费减少652.3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环卫处2016年有市级部门调拨环卫车给固废公司用于环卫处日常环卫作业,相应的车辆运行费也在环卫处公务用车运行费里体现,而2017年按相关部门要求只有环卫处户头车辆所产生的运行费可以在公务用车运行费里核算,市级部门拨的环卫车辆户头在固废公司,不属于环卫处户头车辆,所以相应的车辆运行费也不在公车运行费里面核算,导致2017年公务车运行费减少。二是本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2017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减少7.17万元,主要原因为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7万元,为经区领导批准,我局领导被邀请观摩场地自行车世锦赛,香港学习管理先进经验所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境)为2017年临时批准的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车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公务车购置费12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环卫垃圾车、水车、护栏清洗车一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预算安排的购置费当年未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应2016年购置的特别种车辆因启动公改革延迟到2017年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3.72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巡查、现场勘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特种车辆如水车、环卫垃圾车、护栏清洗、疏浚车、绿化高空作业车、市政作业用车等日常作业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82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参照去年决算数,但实际因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运行维修费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2.3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环卫处2016年有市级调拨环卫车给固废公司用于环卫处日常环卫作业,相应的车辆运行费也在环卫处公务用车运行费里体现,而2017年按相关部门要求只有环卫处户头车辆所产生的运行费可以在公务用车运行费里核算,市级部门拨的环卫车辆户头在固废公司,不属于环卫处户头车辆,所以相应的车辆运行费也不在公车运行费里面核算,导致2017年整个部门公务车运行费减少。二是本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2017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参照去年决算数,但实际因控制“三公经费”成本,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7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特种车购置3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6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0元,车均购置费33万元,车均维护费5.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82.19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包括市政执法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8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垃圾车、水车、护栏清洗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7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34.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执法服装、执法强转树培训、迎春灯饰采购、病媒生物防制、桥梁检测、苗木鲜花采购、特种车购置及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4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全年绩效目标,市政设施管护方面狠抓提档升级,全力提高建管效能;绿化工程方面倾力精品打造,全力提升城市美感;环卫保洁方面抓实强质重管,全力净化城区环境;市政执法方面强化队伍建设,全力规范市容秩序;智慧城管方面着力提速提质,全力实现全域覆盖。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东部日常维护及专项项目自评等级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06万元,实际到位34408万元,执行数为28008万元,完成预算的80.1%。西部日常维护及专项项目自评等级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256万元,实际到位19411万元,执行数为15800万元,完成预算的80.1%。街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自评等级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加强道路提档,提升照明管理,强化地下排水管网维护。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市容秩序。三是加强绿化日常管理,抓实区级民生绿地建设,打造绿化精品工程,强化古树名木管护。四是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新建公厕,积极引导社会厕所免费对外开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分类收运。五是持续开展智慧城管建设,完成数字中心硬件升级,与公安视频天网完成对接整合,持续推进数字城管进社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全年项目已基本完工,但由于一些项目受政策及程序上的限制,评审未完成,造成资金无法当年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筹备,提前做好前期工作;加快协调项目评审进度,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尾款。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莫晶         联系电话:6531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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