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709335764X/2026-00009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9-15 发布日期: 2025-09-1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沙城管局发〔2025〕118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5

各涉农镇街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沙财农202517),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调减至36万元,结合我区各涉农镇街前期申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等,现将沙坪坝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资金使用要求明确如下,请你单位妥善安排。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城市管理局反映。监督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23-65330892;区纪委派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023-65008544

一、资金拨付方式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12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市和区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均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由区财政局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接拨付到项目具体实施企业,项目合同款项大于补助资金的部分由相关镇街自行支付。

二、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严格使用范围,规范账务处理,且各涉农镇街不得在相应项目合同款中重复支付已补助金额

三、资金申请资料

在项目完工后,申请补助资金需向我局环卫科提供委托支付申请书、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资金使用范围

结合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127号)沙坪坝区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该资金可用于垃圾箱(桶)配备、更换等项目,各涉农镇街可实施项目详见附件1

附件: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20259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

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单位: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序号

责任单位

经费安排(万元)

实施项目

1

青木关镇

9.882

购买、更换垃圾桶和垃圾箱

2

凤凰镇(其中7万元专项用于凤凰桥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档升级)

18

购买、更换垃圾桶和垃圾箱

3

歌乐山街道

8.118

购买、更换垃圾桶和垃圾箱


附件下载:

沙城管局发〔2025〕11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5年沙坪坝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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