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
来源: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日期:2025-06-16

611日下午,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召开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斌同志参会并点评。会议针对《沙坪坝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班子围绕德、 法、 纪、 廉4个方面展开交流讨论。廖雪蕾同志以案说德延伸,指出要不忘初心,为民服务守公德。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严私德。强调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对道德法纪的敬畏之心,立德固本,修身正行。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家人、慎交朋友,做到慎独慎微。全刚同志以“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指出了案例中的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认为应加强法治建设,时时刻刻把党纪国法放在心中,在不断提升个人素养的同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王鸿萍同志指出“以案说纪”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以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坚持理想信念不松动,纪律规矩不松弛,党内监督不松软。此次学习的大量案例,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扎实推进学习教育“以案四说”放入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日活动中,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纪律规矩。郑羽同志针对“以案说廉”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与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时刻警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廉洁风险,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向“钱”看,不搞“攀比”,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党组织书记杨宁同志发言并进行了学习总结。指出根据工作要求,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要用好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同时,对照案例检视查摆问题不足,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通过身边的这些实实在在的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杨宁同志认为要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不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牢记纪律无小事、交往有规矩,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涵养良好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住“八小时”内外,做到慎独慎微。

结合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工作,要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党员干部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并以此次警示教育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契机,共同树立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斌同志在点评时强调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求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日常工作细节,工程项目资料应合规完善,要对标对表按照规范开展工作。二是通过深入剖析,对照实际,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一些敏感工作、敏感岗位,要做好“回头看”,预防为主。三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高度重视,如合同审核,处置信访、安全、舆情等工作,要主动作为,细致负责。四是针对案例,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做好防控和动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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