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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述职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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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沙坪坝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述职。

沙坪坝区委书记江涛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区长常斌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明才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沙坪坝区委副书记许宁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51名,实到代表231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的执行主席是:何友明、秦玥珽、吴涛、唐宏宇、罗章、胡斌、张目、徐晓川、杨志渭。区委书记江涛、区长常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明才、区委副书记许宁等区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友明主持会议。

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赖明才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 13 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 院”专项工作报告 37 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32 件;开展 执法检查调研 7 次、视察调研 72 次;督办代表建议 420 件;对常委会任命的 10 名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价,测评结果 均为满意。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率先在全市人大系统发布《致全区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专题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调研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着力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区人大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在建设“科创智核、开放高地、文化名城、美丽都市”中展现新作为,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区人民法院院长鲜亚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宏分别作工作报告。驻区市人大代表庞茂琨、丁丽柏、马剑昌、唐宏宇、岳永英、张磊作述职。

不是区人大代表的中共沙坪坝区委领导、区政协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主要负责人,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记者 赵杰昌 孙凯芳 李攀 陈博 蒋良雄 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