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App上线后,自然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上申请数电发票代开及冲红了,无需再去线下领取或邮寄纸质发票了哦,非常方便。下面一起来看看数电发票代开及代开发票冲红的操作步骤吧!
进入功能页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在首页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或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代开发票页面。
选择代开服务类型
包括“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四种类型。
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1.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点击“添加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录入购买方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选择是否展示银行信息,点击【保存】。名称项为必填,其他项为选填。
3.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选择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信息,点击【保存】。
4.点击“添加项目信息”录入选择项目编码及简称、录入金额,选择税率,点击【保存】。
温馨提示:自然人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发票,若项目信息属于服务类的“个税劳务报酬”,备注信息下方展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5.您可在备注信息栏输入备注信息,点击【下一步】。
6.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普票时,若个人所得税品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纳税人信息确认界面温馨提示:本次代开申请个人所得税项目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由购买方次月15日内代扣代缴,如存在异议,请前往税务大厅办理。若为其他个人所得税品目不显示温馨提示。
7.代开申请提交后,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8.您可从开具成功界面进入发票下载界面,点击【确定】,进入发票预览页面,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下载发票”进行下载。
出租不动产——非承租方
1.点击【出租不动产】,选择发票类型和代开申请人类型“产权人”或“转租人”,点击【下一步】。
2.选择“新增代开申请”,点击“添加承租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录入承租方信息,保存。
3.点击“添加房屋”新增租赁不动产信息:不动产坐落地址、详细地址、面积、不动产用途、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上传资料、保存。
4.填写合同信息:合同金额、租赁期限起止,月租金自动计算。点击【下一步】。
5.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后续步骤可参考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发票进行办理。
建筑服务
1.点击【建筑服务】-【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点击“新增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录入购买方信息,保存。
3.填写建筑项目及代开项目信息:所在行政区域、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是否签订合同、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代开项目编码及简称、金额等信息保存,点击【下一步】。
4.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5.后续步骤可参考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发票进行办理。 货物运输服务
1.点击【货物运输服务】,进入代开申请页面,点击【新增代开申请】。
2.点击“添加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录入购买方信息,保存。
3.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选择后,点击保存。
4.点击“添加项目信息”,输入项目编码及金额,选择税率,点击保存。
5.点击“添加货运信息”,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录入备注信息,点击【下一步】。
6.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7.后续步骤可参考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发票进行办理。
红字发票代开
1.登陆电子税务局app后,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发票】功能菜单进入代开红字发票录入页面。
2.代开蓝字发票未成功开具时,可通过【作废代开发票申请】直接作废代开发票申请,代开蓝字发票成功开具后,仅可通过【红字发票代开】进行红冲。
3.录入查询条件,查询出需要红冲的代开蓝字数电发票。
4.点击查询出来的蓝字发票进入确认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选择对应的【红冲原因】并提交,红字信息确认单发起成功,等待税务人员审核,您可以随时通过【代开红字发票记录】查询办理进度。
5.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在【红字发票代开】中的【代开红字发票记录】模块查询并预览已开具的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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