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19工程”实施意见》于2019年4月28日,经区政府十八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19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和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残联群团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年度任务,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主要为持有沙坪坝区常住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康复、就学、就业、生活困难救助等需求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含低保、特困残疾人)。其中,优先考虑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老残一体家庭。
二、主要项目
(一)康复惠残,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康复服务
1.加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辅助器具供应站和五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作用,提升机构评估和服务能力;加强新建村(社区)康复活动室(站)及示范点(站)建设;培育康复专业人才和康复专家队伍,加强专业指导和服务;推进残疾儿童定点机构建设示范工作。
2.大力实施精准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开展精准康复服务需求筛查和信息录入,大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服务。进一步推进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策落实,加强“三个一”康复服务、“工疗、娱疗、农疗”等社区康复服务,持续开展精神残疾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加强康复科技研究应用。引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就近就便所需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目录。强化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专题培训班。巩固重庆市残疾人精准康复试点区工作,力争我区有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90%以上。
3.实施康复救助。对精神残疾人开展服药救助,救助范围和标准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1200元/年/人医疗救助卡,其他精神残疾人发放600元/年/人医疗救助卡;对特殊困难住院治疗精神残疾人给予5000元/年/人住院补贴;对新增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1200元/例免费手术,开展低视力助视器评估适配,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对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发助听器,对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或实施人工耳蜗安装救助;对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或适配矫形器,对肢体残疾儿童实施免费矫治手术;认真落实《重庆市沙坪坝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沙府发〔2018〕38号),对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按照年龄段给予500-700元/月/人生活补贴,对在通过市级评估定级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训练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给予2万元/年/人专项补贴。
4.加强残疾预防。认真落实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重庆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开展残疾预防课题调研;扎实开展儿童残疾信息监测及康复评估,加强新生儿残疾预防,试点开展出生缺陷残疾基因筛查,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宣传教育及家长培训。
(二)就业惠残,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
5.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免费对在就业年龄范围内、有一定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开展创业、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探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智力、精神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培训;实施社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技能提升计划。
6.扶助残疾人创业就业。支持残疾人创办微型企业,扶助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金5000元;对安置盲人就业的盲人按摩机构给予6000元/年/人的就业扶持,对开展规范化建设的盲人按摩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户;鼓励帮扶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社会各单位购买残疾人制作的手工艺品;鼓励残疾人运用互联网创业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相关工作,设置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
7.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多渠道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进残疾人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对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三)教育惠残,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8.开展“爱心育苗圆梦行动”。加大特殊教育扶持力度,鼓励残疾学生技能学习;配合教育部门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推动解决好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问题;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开展大、中、小学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救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学前教育实施生活补贴;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扫盲教育。
(四)医疗惠残,减轻残疾人就医负担
9.开展医疗救助。做好与医保部门残疾人参保数据对比工作,协助做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工作,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二档的个人缴费给予自付部分全额救助。对因病住院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因本人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给予80%的补贴,全年最高补贴1万元。
(五)安居惠残,让残疾人居有其所
10.改造(修缮)残疾人危房。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对新出现的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和修缮,每户最高资助3万元。
(六)生活惠残,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11.实施生活救助补贴。对贫困残疾人给予70元/月/人的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给予70-100元/月/人护理补贴。协助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对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配合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和信息系统线上使用工作。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对重大灾情、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在享受政府其它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年不高于1万元救助。
12.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50-100元/月/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探索开展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探索开展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邻里互助”服务;支持各镇街依托社区新建日间照料站,加强已建日间照料站管理服务,给予日间照料站375元/月/人运行经费补贴;依托区内精神病医院、康复机构、养老院等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加快推进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集中托养服务,给予入托贫困残疾人1000-1400元/月/人服务补贴;配合区民政局加快沙坪坝区社会福利养护中心项目建设,做好入住残疾人标准制定。
13.开展养老保险补贴。继续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全额自付职工养老保险且产生费用的残疾人给予100-300元补贴。
14.实施残疾鉴定补贴。对贫困残疾人和0-6岁儿童、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申办残疾人证给予全额残疾鉴定费补贴;对部分疑似重度精神、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开展上门鉴定服务。
15.实施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贴。夫妻双方都是盲人或聋人的家庭,对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给予150元的补贴;实施好移动“爱心通”和联通“智慧助残”项目,为残疾人提供通讯优惠服务。
16.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贫困残疾人、优秀残疾人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认真落实“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帮扶措施;积极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
(七)文体惠残,形式多样品质提升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
17.加强文化宣传活动。推进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爱耳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特奥日”等重要节点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月”活动,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培养特殊艺术人才,组织残疾人特殊艺术巡演和残疾人艺术作品参评参展;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开展“讲好残疾人故事”专题宣传活动,深化媒体合作,拓展手语节目播出内容;积极推荐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人物;组织参与残疾人“小康进程”纪实片大赛;强化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作用发挥;实施上稿奖励激励制度。
18.发展体育运动。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选拔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开展日常训练,组织参加“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等体育赛事;进一步加快打造“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加快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开展残疾人旱地冰壶项目;举办残疾人社区健身指导员培训,广泛开展“我运动我快乐”等残疾人社区趣味性群众体育活动,打造区级残疾人体育发展基地。
(八)维权惠残,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19.深化法律维权。开展“德法相伴”活动,抓好“七五”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和救助,引导残疾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进残疾人信访代理制度;做好残疾人C5驾照补贴、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开展机动车综合整治保持残疾人群体安全稳定行动。
20.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13部委《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和措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社区等场所和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好市级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以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为280户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
(九)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残疾人水平
21.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大力提升基层残联服务能力,推进镇街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建家做友”工作;加强基层基础阵地建设,抓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规范专职委员队伍管理;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助残行动,搭建社会助残资源平台;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
22.实施残疾状况监测。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切实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推动供需对路的精准服务;加强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录入及管理;扎实开展“两走进一贴近”活动,开展理论专题调研。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任务。“惠残2019工程”由区残联牵头、残工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共同配合实施。(请见附件)
2.加强资金监管。“惠残2019工程”经费管理由区残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各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惠残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资金科学、安全、有效使用。
3.强化项目落地。按照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做好政策宣传、项目衔接、工作推进,将我区惠残政策切实有效地送到残疾人手中。要注重项目的督导、检查、评估与总结,各责任单位须在2019年10月底前将“惠残2019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残联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19工程”实施进度任务分配表
附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19工程”实施进度任务分配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
1.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五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和服务 |
全年 |
区残联 区教委 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 各镇街 |
2.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服务 | |||
3.新建社区康复活动站(室)及示范站(点)建设,对已建康复站(室)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整改 |
1-4月自查摸底,5-9月建设 | ||
4.加强康复人才培训,组建康复专家队伍,加强专业指导评估,开展学术指导和交流 |
4-6月培训 | ||
5.推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示范建设 |
4-5月摸底,6-9月建设,10月验收 | ||
2.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
1.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个性化服务 |
全年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健委 各镇街 |
2.贯彻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 |||
3.发放“三个一”服务卡 |
1-3月完成摸底,4月发卡;全年开展服务 | ||
4.因地制宜开展残疾人康复工疗、娱疗、农疗等社区康复服务,继续开展精神残疾社区康复试点工作 |
1-4月完成摸底,全年开展服务 | ||
5.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
1-4月摸底,5-9月适配或发放补贴 | ||
6.引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推行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制定个性化签约目录 |
1-4月摸底,全年开展服务 | ||
3.实施康复救助 |
1.发放精神残疾医疗救助精准服务手册 |
1月完成摸底;2月完成救助卡发放;2-3月完成系统录入 |
区残联 区教委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健委 各镇街 |
2.对精神残疾人给予住院补贴 |
全年 | ||
3.实施白内障免费手术 |
1-5月筛查,10月底前完成手术 | ||
4.开展低视力助视器评估适配 |
1-5月完成筛查;10月底前完成配镜 | ||
5.开展盲人免费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 |
5月底前筛查,6-7月训练盲人 | ||
6.对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发助听器 |
1-4月筛查;5-9月验配 | ||
7.给予20名残疾人基本型康复器具特殊配置补贴 |
全年 | ||
8.对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或实施人工耳蜗安装救助 |
1-4月筛查;5-10月验配 | ||
9.对在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按照年龄段给予训练补贴 |
1-4月摸底,6-11月发补贴 | ||
10.对在通过市级评估定级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训练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给予20000元/年/人专项补贴。 |
1-4月摸底,6-11月发补贴 | ||
4.加强残疾预防 |
1.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
全年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区卫健委 区新闻中心 区妇联 各镇街 |
2.开展残疾预防课题调研,试点开展出生缺陷残疾基因筛查 | |||
3.开展儿童残疾信息监测 | |||
4.新生儿残疾预防及残疾儿童早期康复宣传教育及家长培训 |
1-7月 | ||
5.残疾人就业培训 |
1.继续开展残疾人创业、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等培训,做好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 |
1-3月完成摸底,4-7月完成培训 |
区残联 区人社局 各镇街 |
2.探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
全年 | ||
3.实施社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技能提升计划,开展社区就业指导员培训 |
根据市统一安排 | ||
6.资助残疾人创业就业 |
1.支持残疾人创办微型企业,扶助农村残疾人大户创业 |
全年,集中宣传培训于4月进行 |
区残联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
2.发放残疾人创业补贴 |
7-8月,完成申报审核任务;9-10月,完成扶持资金发放 | ||
3.鼓励帮扶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社会各单位购买残疾人制作的手工艺品 |
全年 | ||
4.鼓励残疾人开展电子商务居家就业 |
7月完成申报工作;8-9月,完成实地审核;10月,完成扶持资金发放 | ||
5.设置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 |
全年 | ||
7.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
1.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 |
全年 |
区残联 区人社局 各镇街 |
2.开展“五统一”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建设,发放奖励 |
10月底前完成 | ||
3.推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打造示范基地,发放奖励 |
10月底前完成 | ||
8.开展“爱心育苗圆梦行动” |
1.加强特殊教育扶持力度,鼓励残疾学生技能学习 |
全年 |
区残联 区教委 区人社局 各镇街 |
2.开展对大、中、小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救助工作 |
1-9月摸底申报,10月发放补贴 | ||
3.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学前教育生活补贴 |
1-9月摸底申报,10月发放补贴 | ||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 |
全年 | ||
9.开展医疗救助 |
1.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二档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救助 |
5-7月完成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医保局 区卫健委 各镇街 |
2.对因病住院的贫困残疾人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给予80%补贴 |
1-10月 | ||
10.改造(修缮)残疾人 危房 |
根据申报,资助新出现的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和修缮 |
10月底前完成 |
区残联 区住建委 区民政局 各镇街 |
11.实施生活救助补贴 |
1.对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70元的补贴 |
全年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各镇街 |
2.开展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70-100元护理补贴 |
每季度 | ||
3.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对因重大疾病、重大灾情等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残疾人酌情给予一次性救助 |
4-10月实施 | ||
12.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
1.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每季度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各镇街 |
2.支持依托社区新建日间照料站,加强已建日间照料站管理服务,给予入托残疾人补贴 |
每季度 | ||
3.探索开展就业年龄段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邻里互助”服务 |
全年 | ||
4.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 |
每月 | ||
5.配合民政推进社会福利养护中心项目建设,做好入住残疾人标准制定 |
12月底前 | ||
13.开展养老保险补贴 |
1.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全额自付职工养老保险且产生费用的残疾人分级分类给予补贴 |
10月底发放完成 |
区残联 区人社局 各镇街 |
14.实施残疾鉴定补贴 |
1.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0-6岁儿童、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申办残疾人证给予全额残疾鉴定费补贴 |
4、10月分两次完成申报及发放 |
区残联 区卫健委 各镇街 |
2.对疑似重度精神、肢体残疾开展上门鉴定服务 |
根据申报安排 | ||
15.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贴 |
1.对夫妻双方都是盲人或聋人的家庭,给予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贴 |
1-4月完成申报审核,5月完成发放 |
区残联 各镇街 |
2.实施好移动“爱心通”和联通“智慧助残”项目,为残疾人提供通讯优惠服务 |
全年 |
区残联 区移动、联通公司 各镇街 | |
16.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
1.开展重大节日残疾人慰问活动 |
元旦、春节、助残日、残疾人日等 |
区残联 残工委成员单位 各镇街 |
2.实施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家庭帮扶 |
全年 | ||
3.开展农村贫困户扶贫帮困工作 |
每季度 | ||
17.加强文化宣传活动 |
1.推进文体进社区,开展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
全年,5、12月开展助残日、残疾人日活动 |
区残联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委 区新闻中心 各镇街 |
2.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培养特殊艺术人才 |
全年 | ||
3.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宣传服务,制作一部残疾人专题宣传片,深化媒体合作,拓展手语节目播出内容,开展“讲好残疾人故事”专题宣传活动 |
全年 | ||
4.推荐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人物; |
2-5月 | ||
5.组织参与残疾人“小康进程”纪实片大赛 |
根据市统一安排 | ||
6.强化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发挥 |
全年 | ||
7.实施上稿奖励激励制度 |
1-3月制定制度,10月底发放奖励 | ||
8.组织残疾人特殊艺术巡演 |
5-10月 | ||
18.发展体育运动 |
1.选拔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开展日常训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开展残疾人旱地冰壶项目训练 |
全年,每半年发放补贴 |
区残联 区体育局 各镇街 |
2.打造“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 |
10月底前完成 | ||
3.开展“我运动我快乐”等残疾人社区群众体育活动 |
5-9月开展活动 | ||
4.打造区残疾人体育基地 |
全年 | ||
19.深化法律维权 |
1.开展“德法相伴”活动,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和援助,开展普法宣传 |
全年 |
区残联 区信访办 区综治办 区交委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
2.配合开展机动车综合整治保持残疾人群体安全稳定行动 |
1-4月 | ||
3.继续推进残疾人信访代理制度 |
全年 | ||
4.做好残疾人C5汽车驾驶补贴、燃油补贴发放及路桥费减免 |
5-10月 | ||
5.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1-3月摸底,10底前完成改造 | ||
21.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
1.加快基层基础阵地建设,抓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服务 |
全年 |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 团区委 各镇街 |
2.强化残联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范专职委员队伍管理,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
5-10月开展培训 | ||
3.规范和活跃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 |
4月底前开展培训,全年开展活动 | ||
4.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活动 |
全年 | ||
5.开展“两走进一贴近”活动,做好理论专题调研 |
12月底前完成 | ||
6.开展第三代残疾人的证核发和管理 |
根据市统一安排 | ||
22.实施残疾状况监测 |
1.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 |
根据市统一安排 |
区残联 区统计局 各镇街 |
2.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统计和综合信息数据库管理,抓好动态管理和服务 |
4-9月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