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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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有关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沙坪坝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特编制《沙坪坝区民政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本规划),用以指导沙坪坝区在“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规划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职责,把帮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重要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科学界定基本民生保障范围,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满足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坚持深入改革创新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作为切入点,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发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五)坚持系统观念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民政业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强化部门联动、力量协同,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为民政事业发展凝聚磅礴力量。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树牢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完善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政策体系协同,推动川渝合作走深走实。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一)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12)

(二)技术规范与标准

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

3.村庄规划标准( 征求意见稿)

4.城市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40-2003 )

6.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437-2007)

7.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9.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2010)

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11.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2008)

12.殡葬管理条例(2012 年修正本)(国务院令第628号)

13.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14.重庆市村规划技术导则(2009年试行)

15.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

16.重庆市公墓建设规范(DB50/T 535-201

(三)相关文件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

2.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0〕14号)

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指导中心的意见》(渝民发〔2018〕39号)

4.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8〕42号)

(三)相关上位规划

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深化)

2.《重庆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3.《重庆市沙坪坝区控规整合方案》

4.《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第四条 规划范围、服务人口和规划年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沙坪坝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中梁镇、土主街道、覃家岗街道、渝碚路街道、沙坪坝街道、小龙坎街道、新桥街道、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童家桥街道、磁器口街道、歌乐山街道、井口街道、陈家桥街道、联芳街道、丰文街道、山洞街道、天星桥街道、土湾街道18个街道、4个镇;曾家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由重庆市高新区托管,不在本次规划涉及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为287.35平方公里(不涉及范围面积约为109.18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城市规划控规覆盖范围,总面积约为127.48平方公里。

(二)服务人口

根据沙坪坝区统计年鉴(2021),现状户籍人口88.65万人,常住人口116.50万人,人口增长率2.91‰。

预测至2025年沙坪坝区户籍人口约为90万人。

预测至2025年常住人口约127.5万人。

(三)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

第五条 规划目标

(一)统筹各级设施发展,以适应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需求;

(二)落实上位规划分配总量,因地制宜的确定区域配置方法;

(三)合理确定各级设施的发展规模,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优化调整各级设施网点布局,且在均衡发展中体现差异性;

(五)完善各级设施的配套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六)制定适当的实施保障措施,保证各级设施的顺利落实。

第六条 规划成果及适用范围

(一)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类城市规划需与此规划有效衔接,协调一致,进行民政设施的规划建设活动以及乡村规划时,必须遵守本规划。

第七条 规划策略

(一)采用人均用地指标、服务半径等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多角度校核,合理确定设施规模。

1.服务规模效核法

2.人均用地指标效核法

3.服务半径效核法

(二)通过对人口变化进行测算,计算各类民政服务设施需求总量,并按《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相关要求和总量分配原则,统筹考虑全区民政设施需求规模。

(三)结合城市发展趋势和城市建设用地区、农村地区实际情况,以现行控规为基础,结合街道和社区边界,因地制宜确定民政设施布局,落实到城乡总规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分为控规覆盖区域和控规未覆盖区域。

(四)规划将采用本次研究得出的规范标准,按照各街道人口预测民政设施的总规模和总数量,并根据现状设施数量及分布、控规设施数量及分布进行分析和权衡,并以落实已批控规中的民政用地为基本原则进行布局规划。在控规覆盖区域,满足规模和布局要求的设施予以保留;反之则予以搬迁或合并;确需新增的予以调整落地。


第2章 民政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第八条  民政服务设施分类

结合社会民政事业的发展,以及沙坪坝区民政设施的实际建设情况,本次规划沙坪坝区民政设施包含如下类型:

(一)婚姻登记机构

包含:婚姻登记处。

(二)收养登记机构

包含:收养登记处。

(三)救助管理设施

包含: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四)老年人设施

包含:城市老年人设施和农村老年人设施。

城市老年人设施包括:区级福利院、社会福利养护中心、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

农村老年人设施包括:镇敬老院、村互助养老点等。

(五)殡葬服务机构

包含: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

(六)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包含: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第九条 设施分级及服务半径规划

规划民政设施分为“区级-街镇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区级设施服务半径为——沙坪坝区行政辖区范围;

街镇级设施服务半径为——其所在地街镇行政辖区范围;

社区级设施服务半径为——其为社区配套设施,为所在社区提供民政服务设施。

第十条 婚姻登记机构布局规划

(一)设置内容

婚姻登记机构设施包括:婚姻登记处。

(二)配置标准

按照“一区(县)一站点”标准进行配置。

设施等级为区级,为沙坪坝区全区服务。

(三)规划布局

规划在凤天大道芳草地5号附4号设置1处婚姻登记处,为现状保留。

第十一条  收养登记机构布局规划

(一)设置内容

收养等级机构设施包括:收养登记处。

(二)配置标准

按照“一区(县)一站点”标准进行配置。

设施等级为区级,为沙坪坝区全区服务。

(三)规划布局

规划在凤天大道芳草地5号附4号设置1处收养登记处,与婚姻登记处合办;为现状保留。

第十二条 救助管理设施布局规划

(一)设置内容

救助管理设施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配置标准

按照“一区(县)一站点”标准进行配置。

设施等级为区级,为沙坪坝区全区服务。

(三)布局规划

1.规划设置1处社会救助管理站,小龙坎正街,建设规模约1654.9㎡,承担全区主要的救助管理工作;规划在重庆西站设置1处临时救助点,租用西站站房,建设规模约200㎡,主要承担西站旅客的临时救助工作。

2.规划设置1处区级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规模为52床,与区救助站合建,位于小龙坎正街。

第十三条 老年人设施布局规划

(一)设施内容

区级老年人设施规划布局:区福利院、社会福利养护中心、老年大学;

街镇级老年人设施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级老年人设施规划布局:养老服务站(街镇级老年人设施所在社区可不单独建设养老服务站)。

农村老年人设施规划布局:镇敬老院、村互助养老点。

区(县)级老年大学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为老年大学,街镇级老年服务中心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级日间照料中心设置为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老年人设施设置为农村互助养老点。

(二)规模预测

1.老年人口预测

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沙坪坝区户籍人口约127.5万人,老龄化率约为21%(现状),老年人口约为26.8万人。

2.养老设施床位数预测

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沙坪坝区需设置养老床位数约为10800床,其中:

区级养老设施床位数:127.5万人*2.5床/千人=3200床;

街镇级(街镇级)以下养老设施床位数:127.5万人*6床/千人=7600床。

3.老年人活动设施规模预测

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沙坪坝区需设施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规模为:

区级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27.5万人*20~30㎡/千人≈3.8公顷,建筑面积=127.5万人*10~15㎡/千人≈1.9公顷;

街镇级老年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27.5万人*25㎡/千人≈3.2公顷,建筑面积=127.5万人*12.5㎡/千人≈1.6公顷。

4.老年养护设施规模预测

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沙坪坝区需设置老年养护设施用地面积约为127.5万人*37㎡/千人≈4.7公顷,建筑面积约为127.5万人*28㎡/千人≈3.6公顷;

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27.5万人*25㎡/千人≈3.2公顷,建筑面积约为127.5万人*12.5㎡/千人≈1.6公顷。

5.布局规划

(1)区级老年人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区级老年人设施:区福利院1处、社会福利养护中心1处、老年大学2处,共计4处。

区福利院规划布局:规划区社会福利院为现状保留,位于高滩岩H1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A6,用地面积约4645㎡,建设规模约200床;

区社会福利养护中心规划布局:规划区老年人养护中心为现状在建(已完成设施建设,即将投入使用),位于土主街道I12-01/05地块,用地性质为A6,用地面积约11414㎡,建设规模约349床。

区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规划布局:规划区老年大学为现状保留,位于天星桥D6-4-1/02地块沙坪坝公园内;规划新建区第二老年大学,位于井口F09-1/03地块,用地面积约0.53公顷。

(2)街镇级老年人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各街镇设置1处老年人设施(山洞街道不单独设置),即共设置22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合建),建设规模约为11.94万㎡,床位数约3100床。

(3)社区级老年人设施布局规划

社区规划设置89处社区级养老服务站。

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所在社区不另行设置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设施与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共享。

(4)农村老年人设施

农村老年人设施:互助养老点不纳入本次规划考虑范畴。

第十四条 殡葬服务机构布局规划

(一)设施内容

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

(二)主要任务

1.火化区和火化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火化设施环保达标率100%。

2.完成殡仪馆提档升级,完成青木殡仪馆的改扩建工程,

3.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工程;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统筹规划。

4.进一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理性消费治丧,实行厚养礼葬,文明绿色、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5.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完善殡葬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殡葬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规范数据录入、信息采集等终端操作;努力实现殡葬数据在民政部门内部,以及与公安、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的交换共享。

(二)殡仪馆布局规划

1.选址要求

(1)符合用地分类原则和规划管理、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3)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4)交通、给排水、供电有保障。

(5)考虑到殡葬工作的特殊性,尽量选择周边单位和居民较少、相对独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并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关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1的规定。

2.需求预测

规划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沙坪坝区需要4-8个殡仪馆/殡仪服务站。

3.殡仪馆布局规划

规划沙坪坝区殡仪馆共计4处,包括青木殡仪馆、新桥安乐堂、双碑永乐苑(远期拆除)、井口殡仪服务站,规划建设悼念厅64个。

4.殡仪馆总平面布置要求

(1)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2)殡仪馆建筑布局应根据殡仪服务流程科学设计,功能分区明确,同一功能区内的建筑用房可相对集中布置,管理及后勤区宜独立设置。

(3)合理组织交通,馆区内应设接运遗体的专用道路和专用出入口。

(4)殡仪馆绿地率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新建殡仪馆的容积率不宜低于0.2,绿地率宜为35%;改建、扩建殡仪馆的绿地率宜为30%。

(5)应设置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厕所。

(6)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殡仪车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分开设置,并符台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三)公墓布局规划

1.选址原则

(1)公墓的区域布局应以行政区域、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为主要考虑因素,并综合考虑骨灰(遗体)安置方式、独立墓地数量和结构、绿化覆盖率等因素并确定公墓的用地规模,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的发展。

(2)城市公墓应按照一类公墓、二类公墓、三类公墓的规模进行规划。在拟建、在建、已建城市公墓的最大服务半径内,不应重复规划其它城市公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应按照四类公墓、五类公墓的规模进行规划,并宜以乡(镇、村)为单位进行布局。同一行政村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墓地数量不应超过1个。

(4)公墓选址应优先选择荒山、瘠地以及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等不利于城乡建设的用地,选址时应预留有发展余地。

(5)城市公墓选址应综合考虑辐射范围地形地貌:交通状况和现有公墓布局等因素,选择水、电供给有保障的区域。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宜综合考虑地形地貌、交通状况以及水电供给等因素。

(6)设有遗物祭品焚烧设施的公墓,在选址和扩建时应考虑当地的地形地势、常年主导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等因素,选择有利于烟气扩散并不引起环境影响纠纷的区域。

2.公墓的选址不应选择以下区域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红线向外延伸2km以内;

(3)水库、 水源、河流堤坝红线向外延伸0.5km以内;

(4)铁路、 公路主干线红线向外延伸0.5km以内;

(5)居民聚居区红线向外延伸0.5km以内;

(6)地质结构不稳定、地质灾害易发的地块;

(7)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其它区域。

2.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至规划期末2025年,需要不少于50公顷公墓用地。

3.公墓布局规划

规划布局5处公墓,分别为青润陵园(在建)、歌乐山公墓、歌乐山大道塔陵、松鹤园陵园以及金竹山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面积约46.90公顷,建筑面积约28.07万㎡,墓位数约10.45万穴。

规划农村地区不再单独设置公墓。

4.墓区设计要求

公墓墓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应贯彻生态安葬的原则,有效控制现有生态的破坏和恶化,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避免大规模的土方改造工程,把殡葬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体现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公墓基区的功能区划分,应根据公墓建设规模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的规模和特色,做到分区明确,达到内外分离、安静区与喧闹区分离等要求。功能区的组合应满足殡葬流程要求,并使流程短捷、方便。

公墓墓区的总体规划与设计时,应结合实际现状对功能区划分与组合、竖向设计、道路系统、园林绿化以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等方面做出专题规划设计。

第十五条 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一)设施内容

包含: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二)配置标准

按照“一区(县)一站点”标准进行配置。

设施等级为区级,为沙坪坝区全区服务。

(三)布局规划

规划于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L01-3/07号地块(147号附1号)设置1处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合建,建设规模约860㎡,利用社区用房建设。


第3章 特色化建设

第十六条 婚俗改革试点区建设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瞄准群众关心的婚俗热点问题、阻碍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婚俗改革的主攻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全市及全国婚俗改革提供经验。

(二)工作内容

探索建立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三级联动职责,打造三级联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氛围营造,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以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阵地,建立1个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主要针对领证新人提供颁证仪式服务及婚俗改革教育服务等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站:以丰文街道和石井坡街道为试点,建设街道社会工作站,设立婚姻家庭辅导站,在街道层面开展移风易俗、婚俗改革等宣传主题活动,做好制度建设和服务流程建设,为村(居)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

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村(居)社会工作室,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根据群众需求,深入社区家庭,提供婚姻辅导、知识讲座、矛盾调解、冷静期跟进、政策讲解、婚俗宣传、家庭关系调适、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与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三)品牌化建设

邀请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提供红岩嫁校、 “家庭和谐计划”等特色服务。

强化红白理事会机制建设

强化颁证仪式常态化

强化最美颁证基地建设

强化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培育

(四)实施计划

1.试点选点阶段(2021年6月至7月)。根据各镇街阵地建设和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选择两个镇街作为婚俗改革试点镇街。

2.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让婚事新办等相关要求、标准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3.试点探索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对接婚俗改革试点镇街,了解收集工作现状和需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方案,逐步辐射影响周边地区。

4.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总结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工作制度体系,淳化民风、文明乡风,最终达到群众满意。

5.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各镇街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全面推广试点做法,加强落实管理。有关部门要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到2022年底,使婚事新办成为风尚,天价彩礼得到遏制、喜庆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基本消除,晚婚晚育、孝亲敬老风尚更加浓厚。

第十七条 社会工作应用和发展

发展社会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改善基本民生的重要安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

沙坪坝区建立现代社会工作体系,可以推进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走出一条有重庆特色、沙区特点的发展之路。

(一)建立社会工作引领示范的制度体系

高起点、高规格,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形成具有社区特点的社会工作模式

夯实基础、建立梯队,完善社工人才培养机制

领域专业、品牌突出,建立社会工作领域拓展机制

搭建平台,深化服务,构建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和项目发展机制

社工引领,多元共治,探索三社联动新模式

政策倾斜、倡导关爱,建立社会工作行业保障机制

开创模式,辐射全市,建立社会工作对外输出机制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保障制度

制度设计效果明显,但政策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公共服务需求增加,社会工作覆盖面仍需加大

社工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专业分工精细服务仍需深入探索

政府主导模式形成,部门联动与跨界合作仍需加强

推动社会工作立法,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体系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

提升社工机构服务能力,推进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

发动创新思维引擎,推动专业社会工作跨越式发展

第十八条 “智慧民政”建设工程

依托市“数字政府”,围绕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整合在用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沙区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区婚姻信息管理系统、区地名信息库(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区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完善“渝快办”移动政务平台民政服务,做好“金民工程”试点服务、数据治理项目,着力建设一个整体融合、结构清晰、覆盖全区的沙坪坝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提升区民政信息化水平。


第4章 规划实施计划

第十九条 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社会救助格局。

(一)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构建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

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

深化社会救助改革

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

(二)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

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强化儿童收养登记管理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可及性

扩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

推动现代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四)引导福利彩票事业规范发展

健全福利彩票运行机制

创新推进福利彩票发展

强化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深化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

增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和管理创新

(二)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聚焦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推动农村社区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聚合社会组织力量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

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四)完善现代社会工作体制

完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

建设一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

(五)做强慈善事业品牌

强化慈善领域制度建设

建立沙区慈善品牌

加强慈善组织培育监管

(六)壮大志愿服务事业

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参与主体

全面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全面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体系

第二十一条 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强化家庭建设,提升婚姻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优化殡葬服务、地名管理等公共服务,合理拓展服务内容,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提升婚姻领域服务水平

创新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

持续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

(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提升未成年人监护能力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

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

(四)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

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提高殡葬服务领域治理水平

(五)强化地名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

推进地名信息化工程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第二十二条 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养老服务由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

发展长期照护保障

(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措施

夯实社区养老服务

优化养老机构供给结构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制度

(三)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产业

做强养老产业主体

促进老年产品应用推广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

培育养老消费市场

(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

(五)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质量管理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


第5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划自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本规划进行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涉及到控规强制性内容调整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调整后的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划者,按《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的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个人违反本规划者,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和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划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 “严禁”等;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不得”等;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正常时首先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宜”、“可”,反面词采用“不宜”等。


附表

附表1:“十四五”沙坪坝区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

性质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80

≥85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个)

307

≥350

预期性

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30

预期性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721

1500

预期性

8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万元)

200

400

预期性

9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1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约束性

11

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2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13

镇街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

施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8

≥65

预期性

15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16

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90%

预期性

17

登记类社会组织数量(个)

516

600

预期性

18

登记类社会组织3A级及以上占比(%)

1%

5%

预期性

19

社区工作人员社工证持证率(%)

36%

>80%

预期性

2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91.96%

>95%

预期性


附表2:沙坪坝区区级社会福利机构规划一览表

等级

设施名称

区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

备注

控规修改意向

建设规模

区级

婚姻登记处

凤天路

K3-3/02

R2

339.12

现状保留

不变

1095.7㎡

收养登记处

凤天路

K3-3/02

R2

339.12

现状保留

不变

1095.7㎡

社会救助管理站

小龙坎正街

J8-2/02

R2B1B2


现状合建

不变

1654.9㎡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小龙坎正街

52床

重庆西站临时救助点

重庆西站

A1-2-1/05

H21


租用西站房屋

- -

200㎡

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陈家桥街道

L01-3/07

R2


现状附建

不变

860㎡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附表3:沙坪坝区区级老年人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

设施名称

区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

备注

控规修改意向

建设规模

区级老年人设施

沙坪坝区福利院

高滩岩

H11-4/01

A6

4645

现状保留

不变

200

沙坪坝区老年大学

天星桥街道

D6-4-1/02

G1

1200

沙坪坝公园内
现状保留

不变


沙坪坝区第二老年大学

井口

F09-1/03

R2B1B2

5295

新建

不变


沙坪坝区社会福利养护中心

土主镇

I12-01/05

A6

11413

现状保留

不变

300


附表4:沙坪坝区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一览表

等级

序号

设施名称

区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建筑面积㎡

备注

控规修改意向

床位数

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

1

青木关镇养老服务中心

青木关镇

A23-3-1/02

R2

5704

青木关中心医院改建

不变

80

2

凤凰镇养老服务中心

凤凰镇

Ae5-16/02

A6

1500

新建

不变

20

3

回龙坝镇养老服务中心

回龙坝镇

H16-01-2/03

A6

1500

新建

不变

20

4

土主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土主街道

I12-01/05

A6

1500

新建

不变

20

5

中梁镇养老服务中心

中梁镇

--

--

2060

敬老院改建

控规在编

70

6

覃家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高滩岩

I11-4/02

R2

1500

现状保留

不变

50

7

凤天大道



520

现状保留

不变

20

8

渝碚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渝碚路街道

C05-10/03

R2B1B2

1500

现状保留

不变

44

9

沙坪坝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沙坪坝街道

C03-3/02

R2B1B2

1500

新建

不变

20

10

小龙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石小路

J16-1-1/04

R2B1B2

1860

现状保留

不变

60

11

天星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天星桥

H8-4/02

R2BAB2

1500

现状保留

不变

20

12

土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土湾街道

F13-2/03

R2B1B2

2000

现状保留

不变

73

13

新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创业大道

B4-3/04

A6

1500

规划新建

不变

20

14

双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双碑街道

E25-1/03

A2

1500

新建

不变

20

15

石井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石井坡街道

E30-2/04

A1

1600

新建

不变

32

16

童家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童家桥街道

A10-6/02

A33

1500

教育设施用房改建

调规

20

17

磁器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磁器口街道

B14-3/02

R2

1100

现状保留

不变

23

18

歌乐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歌乐山镇

--

--

--

歌乐山敬老院改建

控规在编

20

19

井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井口街道

F03-6/03

A6

1400

现状保留

不变

20

20

陈家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陈家桥街道

K-B4-4/04

R2B1

7000

原陈家桥卫生院改建

调规

100

21

联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联芳街道



1500

新建

调规

20

22

丰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丰文街道

C20-2-1/03

R2

16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不变

42

合计



41344



814

山洞街道不单独设施养老服务中心


附表5:沙坪坝区社区级养老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等级

序号

区位

名称

建筑面积

房产性质

设置时间

床位数

社区级养老服务站

1

青木关镇

青木关镇青云街社区养老服务站

119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4年10月

2

2

青木关镇新青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18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6年9月

3

3

凤凰镇

凤凰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5年7月

0

4

回龙坝镇

聚龙城社区养老服务站

21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9年11月

2

5

土主镇

土主镇团结湾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社区办公用房

2015年11月

3

6

土主镇土主社区养老服务站

210

社区办公用房

2016年11月

0

7

土主镇双龙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3

8

土主镇永祥社区养老服务站

580

其他性质(小区配套养老指定用房)

2020年12月

12

9

土主镇团结湾社区养老服务站新建点

246

闲置住宅用房改建

预计2020年1月

0

10

中梁镇

中梁镇新店子社区养老服务站

105

社区办公用房

2020年6月

0

11

覃家岗街道

覃家岗街道新鸣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办公用房改建

2015年10月

3

12

覃家岗街道梨园社区养老服务站

25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2

13

覃家岗街道马家岩社区养老服务站

263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0

14

覃家岗街道金星社区养老服务站

178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15

覃家岗街道新凤社区养老服务站

386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5

16

覃家岗街道新立社区养老服务站(搬迁重建)

8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1年9月

0

17

渝碚路街道

渝碚路街道汉渝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336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15年12月

4

18

渝碚路街道双巷子社区养老服务站

154

闲置住宅用房改建

2015年12月

0

19

渝碚路街道杨公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闲置住宅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20

渝碚路街道杨梨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350

闲置住宅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10

21

渝碚路街道白鹤岭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人防地下通道)

2020年12月

0

22

渝碚路街道沙杨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21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23

沙坪坝街道

沙坪坝街道一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70

闲置办公房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24

沙坪坝街道中渡口社区养老服务站

80

闲置办公房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25

沙坪坝街道沙正街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房用房改建

2020年10月

0

26

沙坪坝街道松林坡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闲置办公房用房改建

2020年11月

0

27

小龙坎街道

小龙坎街道嘉新社区养老服务站

15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16年12月

2

28

小龙坎街道康宁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26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17年11

2

29

小龙坎街道龙泉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7月

0

30

小龙坎街道快乐里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9月

0

31

天星桥街道

天星桥街道柑子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32

天星桥街道天陈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33

天星桥街道泉景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34

天星桥街道小正街社区养老服务站

206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1月

0

35

天星桥街道梨树湾社区百康年养老服务站

2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8年3月

0

36

天星桥街道都市花园社区养老服务站

36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6年1月

0

37

天星桥街道红糟房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月

0

38

土湾街道

土湾街道民主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150

社区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3

39

土湾街道金沙社区养老服务站

146

社区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3

40

土湾街道新生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462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1月

5

41

土湾街道工人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390

社区办公用房改建

预计2020年12月底

2

42

土湾街道滨江社区养老服务站

249

社区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2

43

新桥街道

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租赁

2020年11月

3

44

新桥街道上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600

医疗设施用房合建

2020年12月

13

45

新桥街道凤鸣山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3

46

新桥街道张家湾社区养老服务站

42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3

47

新桥街道高滩岩社区养老服务站

13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5

48

双碑街道

双碑街道堆金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130

闲置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14年

0

49

双碑街道勤居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320

闲置住宅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50

石井坡街道

石井坡街道光荣坡社区养老服务站

312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10

2

51

石井坡街道远祖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造

2020.11

2

52

石井坡街道和平山社区养老服务站

33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11

2

53

石井坡街道建设坡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11

3

54

石井坡街道团结坝社区养老服务站

177.73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11

3

55

童家桥街道

童家桥街道文苑社区养老服务站

150

教育设施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56

童家桥街道五灵观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57

童家桥街道和睦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12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58

童家桥街道阳光社区养老服务站

25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2月

0

59

童家桥街道壮志路社区养老服务站

54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7月

0

60

磁器口街道

磁器口街道金蓉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7年6日

0

61

磁器口街道金碧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9.11

0

62

磁器口街道凤凰山社区养老服务站

52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4年9月

0

63

磁器口街道磁建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6年6月

0

64

山洞街道

山洞街道山洞社区山洞路养老服务站

22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4月

0

65

山洞街道山洞社区平正村养老服务站

2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6年10月

0

66

歌乐山街道

歌乐山街道高店子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8年12月

8

67

歌乐山街道矿山坡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1月

4

68

井口街道

井口街道江家院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6年10月

2

69

井口街道经济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580

新建

2017年10月

4

70

井口街道松堡社区养老服务站

200

新建

2017年10月

5

71

井口街道柏杨村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7年10月

4

72

井口街道宏城名都社区养老服务站

25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7年10月

3

73

井口街道宏城名都社区温莎小镇养老服务站

200

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建

2020年12月

0

74

陈家桥街道

陈家桥街道学林社区养老服务站

202

社区用房

2013年12月

0

75

陈家桥街道桥东社区养老服务站

80

社区用房

2017年6月

0

76

陈家桥街道桥南社区养老服务站

82

社区用房

2017年7月

0

77

陈家桥街道学府社区养老服务站

220

社区用房

2018年10月

0

78

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养老服务站

325.2

社区用房

2018年6月

3

79

陈家桥街道学苑社区养老服务站

216

社区用房

2020年4月

0

80

陈家桥街道学天马山社区养老服务站

516

社区用房

2020年10月

0

81

联芳街道

联芳街道香榭里社区养老服务站

16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3年12月

2

82

联芳街道联芳桥社区养老服务站

300

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7月

0

83

联芳街道学堂堡社区养老服务站

280

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1月

2

84

联芳街道圣泉社区养老服务站

380

医疗设施用房合建

2020年12月

2

85

丰文街道

丰文街道清悦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0

86

丰文街道丰文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其他性质用房改建

2019年12月

0

87

丰文街道丰盛社区养老服务站

400

闲置办公用房改建

2020年10

0


合计

23591



146


附表6:沙坪坝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规划一览表

等级

设施名称

区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地块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悼念厅个数

区级

青木殡仪馆

青木关镇

B1-1-8/02

H3

113333

26776

规划保留

35

新桥安乐堂

新桥街道

L3-2/02

H2G2

13264

4000

规划保留

11

双碑永乐苑

双碑街道

E2-8-1-3/04

B9

3000

1500

规划远期拆除

5

井口殡仪服务站

井口街道

F03-4-1/04

B9

7632

12000

规划新建

35

小计

137229

44276


86


附表7:沙坪坝区公墓规划一览表

公墓规划一览表

性质

设施名称

区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规划地块面积

现状地块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墓位数



现状

规划


公益性

青润陵园

青木关镇

B1-1-8/02

H3

48666.7

48666.7


现状保留

0

15200


经营性

歌乐山公墓

歌乐山街道

控规范围外

--

240000

240000

169723

现状保留

21122

24122


松鹤园陵园

井口街道

控规范围外

--

79920

79920

10000

现状保留

22890

26190


大道塔陵

歌乐山街道

控规范围外

--

53733

53733

9000

现状保留

20383

20383


农村公益性

金竹山公墓

覃家岗街道

控规范围外

--

46690

46690

16008

现状保留

16500

18590


共计5处

469009.7

469009.7

204731


80895

469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