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如何取得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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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渝应急发〔2020〕49号)精神,业需要取得安全评价报告时,按照下列流程开展工作:(1)自主选择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服务。(2)与安全评价机构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金额、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3)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填写《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项目告知书》书面告知市应急局和项目属地应急管理部门。(4)对本单位安全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安全评价对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及时落实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