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按照“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免试划片入学。2018年8月31日(含)前已购房且当年划片入读沙坪坝区树人小学、沙坪坝小学、第一实验小学、育英小学、南开小学的,在严格执行“三对口”入学办法的同时,须满足“购买二手住房户籍迁入满一年”,即提前一年购房迁户入住;还须满足“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含多个子女)提供学位”,即“六年读一户”等要求。如果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应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2018年9月1日(含)后购房且当年划片入读上述学位紧张学校的,在严格执行“三对口”原则和“六年读一户”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①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②联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③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购买二手住房完全产权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④联合购买二手住房,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不低于入学当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如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沙坪坝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学位紧张学校根据学位紧张状况动态调整并在提前一年的7月30日前公布。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适龄儿童户籍在沙坪坝区,但不满足“三对口”原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适龄儿童按照“对口派校、随机派位、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原则入学。划片学校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现住址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部分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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