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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入学前一年12月31日前向沙坪坝区教委申请学位,并于入学当年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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