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9号),均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区(县)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本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督查考核内容。
二、文件起草过程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了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等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沙坪坝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再次征求16个部门和22个镇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区政府办正式出台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从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等六个方面明确了21项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强调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督导落实。
四、本文查阅途径
《沙坪坝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9月10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政府文件→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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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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