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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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沙府办发〔2022〕32号)于2022年3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防雷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7号),为提升我区防御雷电灾害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布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沙府办发〔2022〕32号)。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一)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检测到位

明确主体责任:雷电防护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

明确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管委会应落实好本行业、本部门、本区域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区气象局和教育、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将防雷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查检测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明确检测范围,及时全面开展年检

明确了检测范围: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

明确了检测周期: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三)严格检测规范,确保质量安全

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必须依法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

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流程,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四)加强监督依法追责

区气象局要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文件规定的五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雷电防护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损害和人员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二)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详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2条。

(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规定取得可以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机构检测适用范围第一、第二、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乙级资质机构检测适用范围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四、本文查阅途径

本《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沙府办发〔2022〕32号)已由沙坪坝区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3月22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