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四届政协第六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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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沙坪坝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我区老旧小区外墙空调挂架进行检修的提案》(第6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涉及高空抛物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2021年1月实行的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实行的民法典这条规定秉承了《意见》的思路,对高空抛物及坠物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监管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房屋空调外机因支架老化、生锈、断裂、松动等造成的外机坠落安全事故,按照《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1024号)要求,从2015年起,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方案,督促物业企业指导安全责任人有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同时,从2016年起,区住房城乡建委每年均开展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通过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摸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隐患,督促空调外机安全责任人(含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等,以下简称“安全责任人”)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外机支架及时整改,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构建空调外机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市强化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安全工作实际,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335号)要求,把空调挂机支架纳入了安全监管重点,进一步健全了安全检查机制。

(一)常规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常态化全面安全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测,定时保养,定员维护。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建立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每半年将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汇总表及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随机抽查。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随机抽查制度,每年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1次以上,抽查比例不得低于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数量的10%。

(三)专项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在节假日、恶劣天气、汛期和问题突出的小区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化粪池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将改善高空抛物、坠物纳入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工作体系

沙坪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控体系建设,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着先地面后高空的顺序,2017年以来我区在“五张网”防控体系建设基础上加大投入,打造智能安防升级版,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协助,相关镇街申报建设方案,采用镇街自筹,专项补贴的方式,积极探索智能化安防小区试点建设。2017年—2019年全区累计投入“智安小区”建设经费700余万元。其中,区级投入专项补贴320万元,相关镇街投入建设经费380万元,建成了井口镇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一二三期、覃家岗街道映泉花园小区和天星康韵小区、天星桥街道金都花园和锦绣天成小区、联芳街道欣芳苑小区、井口镇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小区三期、虎溪富力城和虎溪花园小区、丰文学府悦园公租房小区、童家桥金悦城小区、渝碚路重大后门沙杨路15-27号、杨梨路61-75号老旧房智能安防小区建设;2019年开工建设石井坡街道和美之家和刘家庄小区、回龙坝镇兴隆苑安置房小区、覃家岗畔山桃园、小龙坎新村路小区、黄桷湾小区智能安防小区,受益群众40000余户、10万余人。其中,已安装视频监控800余个,增强视频监控的范围,基本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全面覆盖;安装防高空抛物枪式摄像机25套,有效防止高空抛物、坠物造成居民受伤或财产损失。随着“智安小区”建设的不断升级和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将积极协调各镇街将安装防高空抛物枪式摄像机纳入各自防控体系建设当中,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贴,在有条件的小区将加大防高空抛物枪式摄像机的比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统筹 合力推进

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对有效推进防控体系工作作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明晰思路。防控体系建设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的一项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相关镇街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和辖区实际,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解决建为用的关键问题,谋划好“智安小区”建设进度,目前效果不明显的镇街要及时整改调整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智安小区”运行成效;二是强化宣传,加强培训。相关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相关社区工作人员要积极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切实做好后台数据录入和系统应用管理等相关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应用。“智安小区”不仅仅是高端科技、前沿技术的加持,更是强大数据信息的支撑。相关镇街在设计建设方案时要务实谋划把握重点,着力优化与小区治安防控、社会治理需求相适应的后台系统,解决“信息掌握难、治安防范难、动态分析难、数据共享难”顽疾;四是抓好统筹,合力推进。将“智安小区”建设与安全稳定、社区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统筹起来,加强与派出所、市政、环保、消防、物业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沟通协作,突出“智安小区”应用效能,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同时,以点带面形成有效辐射,把目前取得的示范成果,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物业小区宣传栏、小区APP等宣传平台,及时提醒安全责任人对空调外机支架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明确告知空调外机支架安全责任,广泛发动安全责任人自觉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

(三)开展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空调外机支架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人员密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沿街、沿路的空调外机支架。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检查包括下列内容:有无堆放闲杂物;是否超设计荷载使用;金属支架的防腐涂层情况;支架的水平、垂直度,稳定性状况;锚固螺栓及安全螺栓的完好状况;维护设施的开启是否灵活;构件节点焊缝是否完好;空调室外机与支架结合处的防震垫完好情况;室外机的有组织排水是否通畅。对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外机支架要做好安全检查台帐。

(四)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提醒、告知其安全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质量保修书》等约定,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空调外机支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更换;未更换的,安全责任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判断处理。

2.隐患整改责任涉及空调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企业的但拒不履行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指导安全责任人向商务、质监等主管部门反映;整改工作涉及调整机位位置等影响房屋外观的,应当征求所在地规划、城管等主管部门意见;整改工作涉及穿墙打洞等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当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整改工作涉及相邻业主权益的,应当征求相邻业主的意见。

3.安全责任人未及时整改隐患前,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设置警示标示(如设置隔离带或警戒线)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最大限度减少行人通过,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为防止空调支架隐患引发空调外机脱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在不影响消防和市容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可采用设置绿化带、防护带等措施实行物理隔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复函已经李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信息办和区政府办督查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人:李桂涛

联系电话:6546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