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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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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饶劲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重庆大学C校区住户垃圾处置有关问题的建议》(第14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代表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我局下属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同志赴重庆大学社区办,会同贵单位崔志强等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情况,共商解决之策。达成以下解决办法:

一是主动作为,清理旧账。考虑到重庆大学C区教职工楼居民生活垃圾由重庆市大学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转运工作并缴纳垃圾处置费,加之2023年以前上述区域正在进行燃气入户改革,经共同协商,由沙坪坝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牵头协调沙区税务、燃气公司等部门,对自2009年至2023年,重庆大学C528户居民欠缴的垃圾处置费,共计32万余元进行减免;由重庆大学社区办牵头补交重庆大学2023年度垃圾处置费19.8万元。

二是根据实际,建立机制。目前,重庆大学教职工居民区一户一表燃气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具备按城市居民类别缴纳垃圾处理费的条件,我局与贵单位相关同志达成相关共识:

1.2024年起,重庆大学C校区居民住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按一户一表模式,自行到燃气公司(燃气系统平台)缴纳。

2.重庆大学C区校区垃圾处置费按实际产生垃圾量进行核费缴纳

此复函已经犹元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

202431

联 系 人: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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