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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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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小新街舞厅噪音扰民及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02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舞厅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实,小新街66号共涉及到两家舞厅,分别系锦花舞厅和银座舞厅,检查中,两家舞厅均证照齐全、消防手续合格。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对接区消防支队,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执法,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查处、限期整改。二是针对舞厅噪音扰民的问题。分局已对两家舞厅法人进行警示谈话,告知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控经营时段,建议加装分贝测试仪器,控制音量,不得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

此复函已经秦远华政委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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