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执法保障。依法接受委托,具体承担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 |||
住所 |
沙坪坝区沙坪坝南街4号附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蔡渝滨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 |
1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1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主要工作 (一)明确重点,紧紧围绕案件查办核心任务,全年接到投诉117起,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率达到100%。立案查处案件26件,办结24件,其中罚没16.9万元,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许可证2个;依法向市执法总队、渝中区文旅委移交跨区域涉案线索4件。2023年参加沙坪坝区行政处罚案卷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获评优秀案卷1例。 (二)严格履职,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持续稳定 1.日常检查。以季度为单位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各时间段执法重点,结合“双随机”、《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200余家次,其中开展双随机抽查1329家次。 2.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配合区“扫黄办”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扫黄打非总体方案和“正道”“清风”等行动方案。在开学季、两会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文化环境安定有序。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教委、街道等单位和部门在开学季、中高考期间,对校园周边网吧、书店、复打印店、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书店售卖非法出版物、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暴力游戏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办理出版物案件2件,罚款1.45万元,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严查全区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执法检查,严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查网络文化市场传播淫秽色情、侵害未成年人的信息。办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4起,罚款1.5万元,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2个。 四是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摸清全区剧本娱乐场所底数,对5家剧本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联合消防、属地镇街开展联合执法2次,督促整改问题10处。 五是开展交互式大屏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根据市执法总队的工作部署,开展交互式大屏专项整治工作,共摸排交互式大屏174 块,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关闭交互功能,落实专人开展播放。 (三)守住底线,全力构建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严格执行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按照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部署会议精神,启动全区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检查中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不完不销号,全年已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00余处,对3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文化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0.3万元。 (四)有力维护红色景区旅游秩序。 一是以“白公馆、渣滓洞景区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周末、节假日等旅游市场经有活动高峰期,联动区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队伍,针对景区旅游乱 , 象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执法巡查、驻守共计7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0余台次,驱离“串串”非法拉客揽客400余人次。其中:白公馆渣滓洞等重点热点区域执法巡查达到总体出勤率95%以上。 三是旅游执法与公安(交巡警)、城管、交通执法等联勤单位开展“旅游包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三方联勤集中整治”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4次,联合执法天数共计110余天。 (五)加强区域执法交流协作:协同河北省邢台市、四川省广元市,开展东西部区域、川渝地区文化执法交流协作工作,相互学习优秀经验,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二、亮点工作 1.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对执法工作的引领,区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党支部,与属地街道童家桥街道党工委、红岩派出所党支部等八个党支部签订《沙坪坝区红岩景区“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共建协议》。以党建统领文化旅游执法、公安执法、交通执法、城市管理执法等新模式,重构文旅市场执法治理形态,创新红岩景区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 2.与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远赴上海依法查处游客不文明行为,开启沙坪坝区第一起不文明旅游信用记录,得到市文旅委和市执法总队的充分肯定,批示在年度考核中给于加分奖励。 3.依法查处游客不文明行为,得到市文旅委和市执法总队的充分肯定,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于加分奖励。 4.执法中维护游客切身利益,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元,获赠锦旗一面。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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