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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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支持、推动政法各部门深化政法各项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0.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由内设的国安科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1.政治部。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荣誉表彰有关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和基层政法队伍。负责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老干部工作和机关党群工作。

2.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督办、信息、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和管理。

3.调研宣传科。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政治安全形势。指导协调全区政法调研工作,承担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区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承办综合协调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和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承担区委政法委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全区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

4.政治安全科(挂反邪教协调科)。 (涉密)

5.平安稳定指导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像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牵头组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综合研判。统筹推进全区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承担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6.综治督导科。分析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

7.基层社会治理科。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完善基层综治维稳机制和群众利益协调机制,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协调工作。

8.执法监督科。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调查研究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协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区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掌握政法改革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政法系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督办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案件评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涉法涉诉联合接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2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1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从2024年起由各实际使用镇街申报预算,不再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申报;并且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消减压缩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2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93.80万元,教育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住房保障33.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1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从2024年起由各实际使用镇街申报预算,不再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申报;并且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消减压缩经费。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0.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0.02万元,比2023年减少12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93万元,比2023年增加17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19.09万元,比2023年减少1381.6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从2024年起由各实际使用镇街申报预算,不再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申报;并且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消减压缩经费。

政法委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2.29万元,比2023年减少3.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29万元,比2023年减少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消减压缩经费;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与2023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17万元,比上年减少18.71万元,主要是用于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并且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消减压缩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相关绩效在主管部门公开。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毅,联系方式:023-6536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