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团区委是在区委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全区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内设3个职能科室和1个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四)团结动员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动员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承担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贫困学生资助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八)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63035.6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035.69元,占支出总预算47.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保障团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556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51%,主要用于开展全区团组织建设工作、青年活动、共青团专项改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未保委日常工作、少先队组织建设专项工作和创新创业工作等工作。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2016年减少797642.2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9657.80元,为政策性增支;项目支出减少1137300.0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35500.00元,比2016年增加16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7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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