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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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机构设置

沙坪坝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5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委巡察办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事业单位是纪检监察巡察信息技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巡察信息技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02.74万元,支出总计3,902.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0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2.7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90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14.80万元,占7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02.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36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区纪委、区监委职责,2021年加大监督力度,新增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纪检监察外网项目建设经费、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和人员公用费用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36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1.98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2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单位指标追减、调剂造成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36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0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3.9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8.40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8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73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公招、转任等原因导致人员比2020年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1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单位指标追减、调剂造成少于上年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印刷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5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响应“六保”号召,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比年初预算减少。二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5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需要,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5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车使用率比年初预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会议场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5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为了丰富党员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党员远程教育及素质拓展培训课程,本年度未开展该课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响应“六保”号召,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网络信息服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987.9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我部门2021年有效使用预算资金987.94万元,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基本支出保障到位,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提升。2021年,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做到“五个表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七条要求”,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如下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管

部门

区纪委

财政

科室

行财科

自评总分(分)

100

联系人

兰兰

联系电话

6536858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1289.79

987.94

987.94

100.00%

10

10

年度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2021年,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做到“五个表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七条要求”,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核心指标(是/否)

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80

103

100%

25

25

案件办结率

%

90

98

100%

15

15

党员干部满意度

%

80

90

100%

10

10

处理问题线索条数

200

281

100%

20

20

全区政治生态

定性

1

1

100%

20

20

2)查办案件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查办案件经费302.07万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监督执纪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查办案件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区纪委

联系人及电话

兰兰6536858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17.52

302.07

302.07

100.00%

10.00

其中:部门预算

317.52

302.07

其中:本单位实际支出

302.07

100.00%

/

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任务,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监督执纪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保证区纪委监委办案点正常运转。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等,保证办案质量。

2021年度,该项目执行良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监督执纪综合效果进一步增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留置安全率

%

100

3

100%

25

25.00

办案正确率

%

90

100

100%

20

20.00

案件办结率

%

90

100

100%

20

20.00

留置人员数量

9

9

100%

25

2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257.62万元全区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纳入平台监督管理,实现区领导对重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及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实时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流程、服务质量的监管,同时实现群众办事咨询、查询办理结果、投诉等功能。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营商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区纪委

联系人及电话

兰兰6536858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44.56

257.62

257.62

100.00%

10.00

其中:部门预算

544.56

257.62

其中:本单位实际支出

257.62

100.00%

/

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系统正式运营后,将全区20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纳入平台监督管理,实现区领导对重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及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实时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流程、服务质量的监管,同时实现群众办事咨询、查询办理结果、投诉等功能。

2021年,该项目执行良好,全区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纳入平台监督管理,实现区领导对重点项目全流程的监管及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实时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流程、服务质量的监管,同时实现群众办事咨询、查询办理结果、投诉等功能。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系统建设数

1

1

100%

25

25.00

项目延期度

15

3

100%

25

25.00

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93%

100%

15

15.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2

100%

25

2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4)党风廉政教育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党风廉政教育经费41万元,对新提任干部、新进公职人员、党校主体培训班、村社干部等不同范围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征订纪检监察刊物向全区党组织发放,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教育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区纪委

联系人及电话

兰兰6536858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41.00

41.00

41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41.00

41.0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41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

2021年度,该项目执行良好,对新提任干部、新进公职人员、党校主体培训班、村社干部等不同范围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征订纪检监察刊物向全区党组织发放,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警示教育开展场次

场次

6

8

100%

25

25.00

订阅杂志覆盖率

%

100

100

100%

15

15.00

舆情及时处理率

%

90

98

100%

25

25.00

信息发布数

42

62

100%

25

2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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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68587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