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沙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4年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6·13”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3日10时36分许,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街道汇景铂庭1栋30-1,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工人在安装空调时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事故发生后,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沙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评估组,依据《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走访核查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500000元(伍拾万元整)。2024年9月25日,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向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至2025年3月16日,但截至2025年3月14日仍未缴纳,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向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并于2025年5月30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2025)渝0106行审160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25年9月10日作出(2025)渝0106执92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某强行政处罚罚款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截至目前,丁某强已将个人行政处罚罚款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025年7月22日,评估组到重庆钜镁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10-1号)进行实地核实,该公司在沙坪坝区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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