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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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针对有关区县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渝汛指〔202620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202661713时起,将全区防汛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级。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坐镇指挥制度,一级统一级、一级调一级,随时研判形势、调度应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要求,严禁“假值班”,一旦发生灾险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二是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内涝、危房、地灾等信息和隐患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会商,加密预警预报频次,滚动做好专业预测预报。

三是要通过基层智治平台、电话、农村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人盯人、面对面等方式,将雨情、水情、险情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叫应”到人到户;要坚决贯彻落实避险转移“三个必转”要求,做到“白天、扩面、提前”转移,严防人员擅自回流。

四是要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特别要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地质灾害、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和中小河流域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

五是专业应急救援、消防救援、民兵队伍、道路抢通、排水除涝、城市管理、交通疏导、涉水救援、物资运输等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全部进入“战备”状态,疏浚抢险车、潜水泵、救生艇等救援装备要前置在“临灾”一线,做到一旦发生灾险情,迅速出动、果断管制、高效疏导、科学处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6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