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监测,9月12日00时—12日09时,我区大雨到暴雨,雨量25.7~88.3毫米,最大雨量88.3毫米(中梁新发村),小时雨强已达51毫米。12日8时50分,区气象局已升级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日9:00至15:00,强降水仍将持续,未来6小时全部镇街累计雨量将达30~70毫米,局地伴有雷电。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决定自9月12日9时启动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预警响应
各镇街(管委会)、区地指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险情、灾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层层“叫应”“叫醒”。要严格执行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做到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判断时紧急撤离。尤其高度重视夜间“叫应”和紧急撤离工作,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严禁擅自回流,形成响应闭环。
二、强化巡查排查
各镇街(管委会)、区地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要在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沿线、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区域,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可能形成地面塌陷区域,潜在泥石流沟、切坡建房边坡、“四临”区域居住点等重点防范区,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强化应急处置
各镇街(管委会)、区地指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做好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的应急准备。发生灾险情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严格做到灾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6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5465906,传真:654014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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