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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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重要气象信息专报,预计726日夜间到28日白天,我区有强降雨天气过程,主要降水时段为26日夜间到27日夜间。过程累计雨量80160毫米,局地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7090毫米。降雨时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请示区领导同意,决定于72617时将241230分启动的防汛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内涝、危房、地灾等信息和隐患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会商,加密预报频次,滚动做好专业预测预报;要按照“分片包干”和“分行业分级叫应”原则,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农村应急广播、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人盯人、面对面等方式,将雨情、水情、险情等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叫应”到人到户;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要求,一旦发生灾险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消防救援、民兵队伍、道路抢通、排水除涝、城市管理、交通疏导、涉水救援、物资运输等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全部进入“战备”状态,疏浚抢险车、潜水泵、救生艇等救援装备要前置在“临灾”一线,做到一旦发生灾险情,迅速出动、果断管制、高效疏导、科学处置。


附件:沙坪坝区“7·26强降雨”灾害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7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沙坪坝区“7·26强降雨”灾害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方案

按照市防指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决定成立“7·26强降雨”灾害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方案如下。

一、时间

202372617时起

二、地点

区应急局指挥中心(暂设)

三、现场指挥部组成

长:祺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卿斌文 区应急局局长

梁小丹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区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沈艳丽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负责统筹调度、综合协调,传达市、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收集、汇总、上报人员转移、灾(险)情统计、应急处置等工作信息。

(二)监测预警组。由区气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负责气象、水位、地灾、内涝等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发展趋势,指导督促镇街、村社发布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三)疏散转移组。各镇街(管委会)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加强撤离区域值守警戒,做到威胁不解除、人员不返回。

(四)抢险救援组。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人武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各镇街(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灾险情救援处置工作。

(五)秩序管控组。区公安分局牵头,各镇街(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负责相关区域的警戒保卫、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区商务委牵头,区供销社、区交通局、属地镇街(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负责为抢险救援、人员安置工作提供物资、器材、车辆等后勤保障。

(七)恢复重建组。属地镇街(管委会)牵头,区人武部、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负责清理、消杀受灾现场;负责洪涝消退后的房屋、地质、市政设施等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水、电、气、讯管控及恢复工作。

(八)医疗救护组。区卫健委牵头,各镇街(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药物、医疗人员保障,对受伤人员开展急救治疗。

(九)舆情导控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有关镇街配合。负责收集相关舆情,视情况做好对外发布、媒体对接、舆情导控及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