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沙坪坝区D03单元01街区L7-4/03、L8-1/03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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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21号)有关要求及市政府对沙坪坝区林海俊景项目批示精神,现对该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土地使用权人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一、宗地基本情况

重庆中核坤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203324208J,住所地:沙坪坝区新桥正街200号)2016年、2020年分两次取得沙坪坝区新桥皮匠沟片区(规划编号为:D03单元01街区L7-4/03L8-1/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领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渝地〔2016〕划拨〔沙62号,渝地〔2020〕划拨〔沙区〕140,用以建设林海俊经济适用房(危改安置房)项目。土地用途分别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共计21155平方米,规划验收总建筑面积141283.37平方米

本次拟收回土地面积共计8200.29平方米,包括规划2号楼土地面积3105.31平方米(对应未安置住宅建筑面积20738.81平方米及规划4号楼土地面积5094.98平方米(对应未安置住宅建筑面积34026.79平方米   

二、收原因

为妥善处理该项目遗留问题,区政府报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将未安置住宅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带现状建筑物招拍挂出让

   、收补偿价

根据区土储委托重庆渝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沙坪坝区林海俊景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价格专项审计报告》及区土储与中核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拟收回土地成本26640.287995万元未安置住宅建安成本为27273.606732万元。该宗土地收回补偿价格宗地重新招拍挂出让后市级部门审定且返还到区财政土地成本为基数,扣除该宗土地储备管理费、审计评估费、沙坪坝区垫付的征拆费用(以市财政审核确认为准)后作为最终补偿金额

、其他

该收方案报请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示时间:2025819日—917日(30个自然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易远俊65368782

接访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13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利用科)。